西安大学生公租房申请条件

问答010

西安大学生公租房申请条件,第1张

西安大学生公租房申请条件
导读:一、西安大学生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1、西安大学生公租房申请条件是:(1)具有本市城六区城镇户籍的家庭及人员;(2)或在本市城六区域长期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职工的家庭及人员;(3)家庭收入符合准入条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 *** 规

一、西安大学生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西安大学生公租房申请条件是:

(1)具有本市城六区城镇户籍的家庭及人员;

(2)或在本市城六区域长期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职工的家庭及人员;

(3)家庭收入符合准入条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 *** 规定的相应标准,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2、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二、公租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本人手写申请书;

2、申请人加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6、房产证明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 ***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 ***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 ***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 ***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 ***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最多18字)

《日本公団住宅的申请条件》

1。在“日本公団住宅”的网站上,选择中意的住房,报名申请。

2。排队,等待审核结果。

3。申请人的月收入:至少需要房租的4倍。

4。需要向公团管理机构提供公司开具的“年收入证明”日语叫做“源泉征收票”。

5。外国人需要出示“外国人身份证”。

6。填写正式的住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