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与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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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与监管办法,第1张

海南省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与监管办法
导读:  自2013年教育部下发《做好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审批权下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来,已有15个省市发布了各自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与监督管理的试行办法》。本文是《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

  自2013年教育部下发《做好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审批权下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来,已有15个省市发布了各自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与监督管理的试行办法》。本文是《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与监管办法》,由提供。

 之一条 为规范我省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活动,保障自费出国留学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教育部有关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是指经批准获得经营资质的机构,通过与境外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合作等方式,利用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为自费出国留学当事人提供信息和法律政策咨询、安全教育、联络安排及其他相关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依据国务院决定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未经工商部门登记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资格认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活动。

 第四条 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自费出国留学政策,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诚实守信,合理收费。

 第五条 省教育厅负责省内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活动的资格认定、监督检查。省工商部门负责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登记注册工作的管理。

 第六条 申请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已稳定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无相关领域违法违规记录;

 (二)法定代表人是在境内定居且不具有境外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

 (三)有3名以上熟悉我国及相关国家教育情况、留学政策,了解境外学校招生要求,能够提供留学指导的专业服务人员;

 (四)主要工作人员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工作人员的构成中应当有具备外语、法律、财会专业资格的人员;

 (五)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规程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第七条 申请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申请表;

 (二)法人资格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主要工作人员的简历和相应资质证书等有关证明文件;

 (四)机构章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规程及相关制度文本;

 (五)银行存款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证明;

 (七)拟开展中介服务业务的工作计划及可行性报告。

 第八条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实行备用金制度。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须与省教育厅、存款银行共同签订《委托监管备用金协议》,将备用金存入专用账户,用于支付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备用金数额:人民币50万元。

 第九条 省教育厅受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认定申请后,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由教育部制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凭备用金交存凭据领取;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经教育部资格认定且尚在有效期内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原资格认定书到期后,经年检资格合格者,予以换发新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

 第十条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继续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业务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0日,向省教育厅提出延期申请;提出延期申请须提交有效期内经营情况报告,经审查,在有效期内未发生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准予延期。

 第十一条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办理工商部门登记后,必须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资格认定,方可在本区域内开展中介服务业务。

 省外获得资格认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在我省从事跨区域中介服务的,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后,并向省教育厅申请备案。

 第十二条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可以提供以下服务:

 (一)有关国家和地区教育情况、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招生条件、规则等信息咨询;

 (二)有关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三)指导、协助申请人选择国外高等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并提出入学申请;

 (四)指导、协助办理出境所需的签证、公证等材料;

 (五)组织在外学习、生活、留学安全等注意事项的行前培训;

 (六)帮助联络、安排境外所需的其他服务。第十三条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有以下行为:(一)代替国外教育机构向服务对象收取学费或组织相关教学活动;

 (二)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咨询、讲座、座谈会、介绍会等形式开展自费出国留学招生宣传活动;

 (三)以承包、转包等方式交由其他机构或个人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业务。

 第十四条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合同可以参照由教育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制定的自费出国留学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并统一编号。

 第十五条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主要经营场所显要位置悬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公示服务规程。

 第十六条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向省教育厅提交《自费出国留学服务中介机构年度审核表》、上一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和工商部门年检情况,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由省教育厅进行年度审核。

 第十七条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因解散、停业等申请终止中介服务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由省教育厅核准后注销资格认定书。

 因资不抵债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自破产宣告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即行无效,省教育厅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注销其资格认定书。

 第十八条 省教育厅在颁发、注销或者撤销《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后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主要信息报教育部和省工商部门备案;并在每年4月底前将年审结果和有关统计数据报教育部。

 第十九条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可以依法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行业协会依法制定章程,自主开展活动,为成员提供服务。

 第二十条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无力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可以向省教育厅申请动用备用金。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应在动用备用金后60日内将备用金补足;逾期未补足的,不得继续开展中介服务业务。

 备用金的本金及其利息归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所有。未经省教育厅同意,不得动用备用金本金。中介服务机构破产、解散时,备用金的本金及其利息作为其资产,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第二十一条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之情形,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教育厅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年审不予通过,暂停服务资格,同时予以公告;情节严重的,资格认定书期限届满后,不予延续:

 (一)中介机构动用备用金后未按期补足,继续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

 (二)为服务对象编造、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指使、协助、组织服务对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相关材料办理自费出国留学的;

 (三)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服务对象在境外发生纠纷或突发事件,未及时进行处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跨区域设立的分支机构未备案、注册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或者影响教育秩序、侵害自费出国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的,由审批机关依法予以撤销。

 第二十三条 未经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或以留学咨询、教育咨询等名义变相从事留学中介服务的,由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 *** 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被注销、撤销资格认定书后继续从事留学中介服务活动的,依照前款查处。

 第二十四条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发布虚假留学信息、虚构承诺等方式,误导、欺骗服务对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未取得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的机构擅自发布自费出国留学中介广告、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违反广告管理有关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广告管理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发布前已经批准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活动的机构,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从事中介服务业务。有效期届满后申请延期的,应按照本规定办理。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境外机构、个人不得在我国境内以任何方式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活动。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向当地工商部门和公安出入境部门投诉。

2017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明确指出,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项目的取消。

以前没有获得国家认定的自费留学中介资质的机构,可能使用“留学咨询”这样的名义“打擦边球”。国务院在《决定》中明确指出,取消审批后,教育部要会同工商总局研究制定相关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规范、指导和服务。要发挥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和行业规范的作用。教育、工商等部门要在相应职责范围内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因此,之前有些机构打擦边球,教育、工商两不管,现在明确了工商的权责,有法可依,并且教育部同工商总局研究制定相关合同示范文本。

出国留学的手续

(一)出国留学的类别及条件

总的来说,可分为二大类:国家派出和自费留学。

国家派出有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是由国家有关部委支付经费;二是由世界银行贷款;三是校际交流。还有一种是自筹经费,或由亲友资助,或享受国外奖学金,由个人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列放国家计划,出国手续与公费人员一样办理。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自费公派”。

自费留学是由私人或亲友资助,或享受国外奖学金,出国手续均由个人办理。

1、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条件

(1)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思想品德优良,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表现突出,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业务条件

出国大学生应是高中毕业、成绩优秀的人员。出国研究生应是具有大学毕业及以上水平的成绩优秀的人员,并应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规定出国前参加实际工作的年限。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应是教学、科研、生产的业务骨干,具有大学毕业及以上水平,并在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及工矿企业等部门中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特殊优秀者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适当缩短),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或从事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年龄,应根据出国留学的不同种类确定,一般不得超过五十岁。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的短期(三至六个月)出国访问学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3)外语条件

各类出国留学人员都应掌握相应国家的语言文字,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外文阅读专业书刊,有一定的听、说、写能力,经过短期培训即能用外语进行有关学科的学术交流。出国大学生和研究生的外语能力必须达到能听课的水平。

(4)身体条件

各类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出国留学的规定标准,经过省、市一级医院检查并得到健康合格证明书(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2、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

(1)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是指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得到国家以及有关部门、地方、单位全部或部分资助,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有计划派出的留学人员。

按国家统一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统一选拔、派出,执行统一经费开支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简称“国家公派);按部门、地方、单位计划,面向本地区、本单位招生、选拔、派出,执行部门、地方、单位经费开支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包括个人经本单位同意和支持,通过取得各种奖学金、贷学金、资助等并纳入派出计划的留学人员”为各部门、地方、单位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简称“单位公派”)。

(2)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分为大学生、研究生、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

(3)出国攻读大学本科、专科和研究生的留学人员在国外的学习年限一般按对方国家的学制,由派出单位确定。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国外的期限,根据进修和研究课题的实际需要,一般为三个月至一年,特别情况可为一年半,均由派出单位按派遣计划确定。

(4)派出单位要帮助和指导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好在国外学习、进修、实习或从事研究的单位。这些单位应具有较高水平或专业方面特长。

(二)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申报手续和经费等管理办法

1、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申报手续

公派出国留学的办理程序是:符合公派留学条件者,在接到国外学校的入学许可证件和外汇资助证明后,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批准后,按隶属关系,由单位向其上级部委或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申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由该部委或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有关部门负责办理出国手续。

享受对方院校奖学金或资助费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如在出国时尚未拿到资助费现款,可向派出单位申请垫付外汇额度(非贸易外汇三联单)。以供购买机票;由亲友提供资助者,其出国旅费,可凭护照和前往国的入境签证,以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出具的因公派出证明,自备人民币,按规定到中国银行申请兑换外汇。

2、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工资、工龄和有关经费的管理办法

(1)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批准出国留学的期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国内计算工龄。内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批准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限内,国计算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学位的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限内的国内工资侍遇按国内对同类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出国置装费、出国旅费、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研究生和大学生中途回国休假的往返国际旅费等,按国家的统一规定办理。

(3)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出国置装费、出国旅费、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研究生和大学生中途回国休假的往返旅费等,按派出部门、地方、单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结合选派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4)公派大学生、研究生自费回国休假、探亲,以不影响学习为前提,由驻外使、领馆审批。

(5)学成归国的公派留学人员,一般应回原单位工作,如用非所学,不能发挥本人专业特长,由其所在单位报请个级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部门的酌情办理。

3、因公出国留学人员护照的申领

下列因公出国留学人员,按国家规定,持用因公普通护照:

(1)根据协议、合同被派往国外的留学生、研究生、进修生、访问学者或进行合作研究、讲学、任教的有关人员;

(2)被派往国外实习、接受培训、监造和检验等人员。

上述因公普通护照的颁发机构是我国外交部或授权受理的省、市外事办公室。

(三)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办法

1、国内在职人申请去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审批办法

(1)由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告,说明拟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理由、内容和期限。

(2)所在单位组织专家、教授对所提“博士后”的研究方向或实习的业务范围进行评议并签署意见,由该单位领导批准后,按隶属关系报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办理出国审批手续。

(3)去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所需经费,一般由派出单位解决。

(4)获准者,其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期间,国内工资照发。

2、出国研究生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办法

(1)出国研究生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后,如需在国外直接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须由本人提前向其国内派出单位和我驻外使、领馆提出申请报告,说明拟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理由、内容和期限。

(2)国内派出单位收到申请后,须在三个月以内组织有关专家、教授评议并签署意见,由单位领导审批后,通过有关驻外使、领馆通知申请者。三十月后得不到派出单位答复的,即由我驻外使、领馆审定。

(3)申请者联系妥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单位,并收到聘书后,本人应将从事“博士后”研究方向或实习业务范围、单位和期限等报告国内派出单位和驻外使、领馆。其研究课题或实习的业务范围与原申请批复不符的,应重新报请审批。

(4)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所需一切费用,包括完成“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结束后的回国旅费,均由本人自理。

(5)研究生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后,要求转到第三国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一般应先回国工作一段时间后,再提出申请。因特殊需要由国外直接转第三国的,应提前半年提出申请,按隶属关系报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批准。

(6)从事国外的“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期限一般为一年至一年半。

(四)自费出国留学的有关规定

1、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条件和工龄、待遇

(1)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是指我国公民提供可靠证明,由其定居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亲友资助,或使用本人、亲友在国内的外汇资金,到国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学习或进修的人员。

(2)非在职人员,在高等院校学习的非应届毕业班的学生和归国华侨及其眷属,国外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外籍华人在内地的眷属,符合(1)的情况并取得国外入学许可证件和经济担保书的,均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

(3)在职职工要求离职自费出国留学,应事先经所在单位批准。

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班的学生,已经列入国家分配计划,应服从分配,为国家服务。

国内在学研究生,一般不得中断学习自费出国留学。

(4)凡全日制高等教育机构公费的各级别毕业生,在读四年级以上(含四年级)学生、研究生及在这段学习期间退学的人员,全日制成人高校的毕业生,都必须按规定完成服务期年限后方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

凡全日制高等教育机构在读四年级以下(不含四年级)学生和全日制成人高校公费在读学生在偿还学习期间国家负担的培养费后,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自出境之日起八年内回国服务的,退还其所交的培养费。

在读或迟学的全日制高等教育机构公费学生或研究生,如果系归国华侨、国外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外籍华人的直系眷属,则自费出国留学可免交培养费;如果系上述六类人员的非直系眷属,应在偿还学习期间国家负担的培养费后,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属应完成服务期年限人员中的直系眷属可免除服务期,非直系眷属在偿还培养费后,亦可免除服务期。

完成服务期年限的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应提前半年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已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协议)的人员,须认定其已履行合同(协议)后,方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

具有大学和大学以上学历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必须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自费出国留学审核机构办理学历和完成服务期年限的审核手续,只有获准后方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出国护照。

(5)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包括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主治医师及以上的人员,毕业研究生以及优秀文艺骨干、优秀运动员、机关工作业务骨干和具有特殊技艺的人才等,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应尽量纳入公派范围,获准后他们在国外留学期间的管理和国内待遇按公派出国留学办法办理。

(6)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获准自费出国留学的,可保留学籍一年,在职人员获准自费出国留学的,从出境的下一个月起停发工资,保留公职一年。

(7)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回国工作后,出国前工龄可以保留,并与回国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获得博士学位回国参加工作的,其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年限,国内计算工龄,工龄计算办法与公派留学人员相同。

(8)对学成回国工作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凡获得学士以上学位者,其回国国际旅费,由国家或用人单位提供,其国内安家费由用人单位按不同情况给予补助。

(9)自费留学的毕业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要求国家分配工作的,可于毕业前半年与我驻外使、领馆联系,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安排并分配工作;或在回国后向国家教育委员会登记,按同类公派留学人员分配办法及工资待遇的规定办理。

2、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护照的申领

自费留学人员属于因私出国,应办理私普通护照,颁发护照机构是授权受理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部门。属在校学生或在职职工的,所在学校或单位应签署意见。具体办理手续时,必须备好如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户口薄或集体户口证明,写明本人出生地和出生年月日;

(3)“经济担保”的复印件,并附译文。“经济担保”须经公证后方有效;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光纸照片五张,并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名字;

(5)填写《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登记表》、《本国公民出国申请表》

(6)用人民币交纳护照费、签证费、手续费、邮费。

为了保证公民的出国申请能够及时得到批准,我国 *** 规定了公安机关在受理申请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目前规定的时限是:出国申请的批复一般不超过三十天,偏僻和交通不便的地方最长也不超过六十天。

(五)出国留学人员出境前后的联系办法

在留学人员集中的国家,我使、领馆设立教育处(组),配有专职干部负责留学人员的工作;在留学人员少的国家,由使、领馆指定干部兼管(一般是文化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行期一旦确定,可与有关驻外使、领馆联系。在可能的条件下,我驻外使(领)馆接到电传后,一般会派车到机场迎接我留学人员(或委托留学生联谊会接待)。有的接 *** 育处(组)所在地小住,交待注意事项办理有关手续,有的在机场交待完注意事项放生活费以后帮助转机(或火车,或公共电、汽车)达目的地。如因故无人迎接者,可打 *** 与使、领馆联系或乘车到使、领馆报到(或与当地留学生组织联系)。赴加拿大、德国的留学人员要自己乘车直接到留学生联谊会。单位公派,使馆一般不接,由自己与接待单位联系。

如果留学人员直接到达学习或工作单位者,到后要及时与使、领馆教育处(组)或负责留学生工作的同志联系、报到,并将“报到证”交使、领馆教育处(组)。并及早与当地留学人员组织取得联系。

许多国家都要求入境的外国人在入境一周(有的一月)内到当地 *** 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居留证(或身份证),有的还要求居留证心须随身携带(如不带,查出要罚款)。离境时,要求注销,并办理出境签证手续。到达后务必询问清楚,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六)赴国外留学的有关事项

1、美国

(1)到美国留学的四种考试 ①TOEFL考试。TOEFL是美国考试服务处为赴美国和加拿大留学的外国学生提供的英语考试,对于申请到美国和加拿大学习的非英语国家学生,对方一般都要求有TOEFL考试的成绩。

TOEFL考试的主要目的是考察非英语国家学生的英语熟练程度。TOEFL是一种从几个答案中选择正确答案的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三小时,考试内容包括三大部分:①听力理解(衡量对英语口语的理解能力);②结构与书面表达(衡量辨认标准书面英语的能力);③阅读理解与词汇(衡量对非技术性阅读材料的理解能力)。

TOEFL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一般应在对外联系学校前二个月或提前半年就报考TOEFL对方学校得到考生的TOEFL成绩后,作出录取与否的决定。

②GRE考试。GRE考试是美国考试服务处(ETS)提供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对于申请进入美国大学研究生院学习的学生,多数院校都要求具有GRE考试成绩。但也有一些院校不要求,或经过协商后,同意免试。GRE考试分为一般考试(亦称能力考试)和专业考试两种。有些学校某些专业要求一般考试的成绩,有些学校某些专业则要求一般和专业两项考试的成绩。申请人应首先通过查阅书籍或询问弄清对方的要求后,再决定参加何种考试。

③GMAT考试。GMAT考试是美国考试服务处提供的管理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这种考试旨在了解申请入学者是否具备在商业和管理专业研究生阶段学习的资格。全世界有八百多个研究生管理学教学项目采用GMAT考试成绩,大约六百所院校要求申请入学者提供GMAT考试成绩。在美国,大多数研究生院的管理专业都把GMAT的考试成绩作为入学的标准之一,同时也作为之一学年学术成绩的一次预测。

④TSE考试。TSE考试是美国考试服务处提供的英语口语考试,TSE考试着重考察非英语国家学生的英语口语熟练程度。考试时,发给每位学生一本考试手册,考生不得携带纸、笔和字典等进入考场。考试内容共分七个部分,有些部分要求考生朗读被指定的一本考试手册上的材料,整个考试的指导说明和考题都录在一盘磁带上,在考试正式开始之前,考生应先看一下考试规则然后听录音,回答问题时要对着话筒(麦克风),考生的回答就被录进另一盘磁带。这种考试不要求用笔做书面回答,考试时间共为半小时。

(2)申请去美国自费留学的条件

自费留学不受学历、年龄和工作年限的限制,凡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自费到美国上大学(专科或本科)、读研究生或进修。

①通过正当和合法手续取得足够的外汇资助或国外奖学金。即:持有亲友提供的经济保证书(须得到所去国家的认可);或持有国外院校、科研机构和基金会等提供的奖学金或资助证明。其所得外汇资助或国外奖学金,应能维持本人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②办好入学证件(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和办理护照签证所需的有关手续。

③英语水平足以在美国修读全日程的课程。

④身体健康,能适应繁重的学习任务的要求。

(3)申请去美国留学的手续

无论自费或公费出国留学,一般由本人联系学校,并按对方来信要求准备好有关材料,如经济保证书;TOEFL等考试成绩单;推荐信;本人学历证书等,然后办理申请手续。一般来说,需办理以下手续。

①写一篇自我介绍。通常是简略介绍自己的有关情况、所受教育、个人专业爱好及未来计划等。

②详细说明经济状况。由我国学校寄来自备表格或学院奖学金服务组织的“经济状况声明书”的,可按其中要求填写。个人用信件说明也可以。

③申请主修音乐、绘画或摄影艺术的,应附上一个盒式录音带或代表作。

④寄去两张照片。

⑤寄去健康证明一份。

⑥如学校要求付报名费,应尽早汇寄。无办支付者可请求宽免,有时能获得准许。

申请人办妥所有规定的手续之后,学校便会受理入学申请。

2、加拿大

(1)留学的条件

①学历要符合申请大学的要求。

②有可靠的资金来源,或在加拿大银行有足够交付学费及生活费用的存款。 *** 派遣的留学生,要有官方资金保证书。

③通过英文考试来测定语言能力。讲法语的院校设有法语考试。使用英语的大学承认国际通用的考试,如TOEFL考试。研究生的TOEFL考试成绩必须在550分以上。

④体检合格证。

具备以上条件,校方发给申请人接收信件,即可办理入境手续。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需要有普通或荣誉学士学位,各科分数不低于65分,申请进修的专业成绩要求是80分以上。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需具有硕士学位,各科分数均在70分以上;或具有荣誉学士学位,各科分数均在80分以上。有些学科的院系,对申请博士进修课的学生要先进行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博士进修课程的学习。

(2)学校的选择

在选择学校时,一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①要了解所选的学校有没有自己想学的课程,特别是去攻读研究生的,要弄清楚所选学校的课程设置范围,以便选择自己特别想修读的课程。

②要弄清楚自己以往的学历是否符合学校的招收条件。许多学校对于入学标准都有说明,了解这一情况后,才能对自己入学的机会有多大做到心中有数。

③所选的学校对外国学生提供经济援助的政策如何,有些学校可能只免学费而不提供其他费用,有的提供奖学金、贷款和校内 *** 工作。还有一些学校对外国学生不予以任何资助或至少在之一年不予以资助,一般说,到加拿大大学本科学习的学生很少能从学校得到资肋。各大学和加拿大 *** 所提供的大部分援助只限用于研究生。

(3)入学申请手续

学校选好之后,就应设法索取这些学校的资料。一般可以给有关大学的学生注册的主管者写信索取,然后根据了解的具体情况,再决定正式申请三至六所学校。写信要简明扼要。信的内容可包括:

①详细姓名,特别要把“姓”标明。

②按阳历算年法的出生年月日。

③现在的通信地址。

④学历和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文凭,并说明成绩,及在班上的名次。

⑤是否有足够的经费支付学费、生活费及往返的国际旅费,或是否打算申请奖学金。

⑥所要修读的课程和学位。

学校收到来信后,可能会寄一份正式申请表给申请者,如果认为提供的资料不够,则要再填一份《初步申请书》,学校认为满意,便把正式申请表寄给学生。如学校认为申请者不符规定的更低入学标准或无力支付学费等,也可能婉拒申请。

申请者按到正式申请表后,要按要求详细填写。同时还要备有认可的英文、法文成绩报告单译文。此外,还得写一篇自传,如果没有特别要求,一般只要略写自己的经历、论著,所受教育情况,个人兴趣及未来计划即可。

3、英国

(1)留学条件

①必须有必要的学历。各大学都要求申请人出具学历证明,如大学文凭、成绩单等,以证明其有能力在英国的大学学习所申请的学科和学位。

②一般要求申请人能听懂讲课,能阅读资料文献,能用英语进行师生交谈和参加学术研讨,并能较熟练地用书面表达自己的思想,如申请人来自英语为非本族语的国家,则要求在赴英前通过ELTS考试。ELTS只是摸底考试,不是淘汰考试。根据中英两国 *** 签订的文件协定,我方人员ELTS考试分数达6分者即可赴英。

③必须具有在英学习期间所需要费用的经济保障。

④必须身体健康并具有体检证明。英国方面特别强调患有肺结核或其他各种传染疾病者不予录取。

以上四条是去英国留学的最基本条件,也是各大学的总的要求。除此之外,各大学可能还有自己的具体要求(特别在专业基础方面)。申请人须向有关学校直接联系询问。

(2)入学考试

申请入学一般都要经过考试。入学标准一般以通过英国的普通教育证书或苏格兰教育证书的考试来衡量。申请人的原有学历只供录取时参考,是否录取最终要看考试成绩。一般更低要求是通过五门指定科目的考试。其中两门达到高级水平或通过四门指定科目的考试,其中三门达到高级水平。

如申请人在国内已获得了与申请所学科目有关的学位,则录取时会被优先考虑。英方往往建议申请人先在本国取得初级学位,然后再去英国大学学习,即使是重读一个初级学位也对本人更为有利。

英国文化委员会与剑桥大学地方考试管理会特别委员会联合举办的ELTS考试,是英国大学及研究机构要求各国留学生在赴英前,以通过ELTS考试作为英语过关的证据。

如要参加ELTS考试,可向驻我国的英国文化委员会代表机构或英国使馆提出申请。该考试中心将通过它们向你提供有关考试日期、地点、费用等详细情况,同时将给你一份报考申请表。

(3)申请入学的手续

如攻读英国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学位或毕业文凭,除白金汉大学外,都须通过英国的大学招生中心进行申请。该中心地址如下:

Universities Central Council on

Admissions, POBox28,Cheltenham,Glos,

Gl50 1HY

UK

一般每年6月1日前可免费向该中心索取“申请须知”,申请表格及各大学名单、课程设置手册等材料。去信可按下述格式填写:

To UCCA

POBox28

Cheltenham,Glos

GL50 1HY

UK

Plese send a copy of the current UCCA handbook and

application form for enrty to university in October

l9_______to the addrees below

Name_________

Address___________

4、法国

(1)留学条件

无论是公派的还是自费的赴法留学人员,都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①获得经济保证。获得的经济资助,应足以维持在法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②持有法国某高等院校或语言培训中心的入学通知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信。③持有学历证明。④具有相当的法语水平。⑤持有健康证明。

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即可办理赴怯留学的申请手续,即中方护照及出国签证和法方的入境签证。公派和自费公派赴法留学人员的出国手续均由派管单位按隶属关系,向其上级部委或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有关部门负责办理出国护照、签证手续,以及办理与法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系的事宜。当然,当事人也可自己联系学校或科研机构。自费赴法留学人员,在收到入学许可证和外汇资助(经济担保书)证明后,可向所在学校或单位提出申请。然后,本人持办理护照所需材料及单位意见,到当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出国护照。最后,本人持护照去法国驻华使、领馆办理入境签证。

(2)自费留学人员助学金的申请

法国 *** 每年向在各高等院校学习的法国和国外大学生提供大批助学金。以1983年—1984学年为例,享受法国 *** 助学金待遇的法国和外国学生总人数达137314人之多。其中,外国留学生9274人,占总人数的7%。在这批外国留学生中,有3177人享受法国对外关系部提供的助学金,6097人亨受法国对外关系部分合作与开发署提供的助学金。

此外,法国对外关系部每年还向外国留学生及教师提供3800份用于短期语言、教学法培训的助学金;并且对外关系部还与财政部一起提供7855份用于各类培训的助学金。

法国 *** 助学金的享受者可获得:生活津贴,旅费及行李托运费,社会保证金和培训费。

自费生可向法国驻华使馆文比参赞、科技合作参赞、法国驻上海领事馆总领事写信申请法国 *** 助学金。首先要索取申请表格,然后逐项按要求填好,并附上所规定交纳的各种材料(注意,法方拒绝受理材料不齐的申请),然后,在法方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把申请表格及材料寄到法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日期一般在每年9—10月份。

(3)办理入学认可证件

首先,根据法国高等院校专业及各专业课程设置等情况,选择理想的高等院校。

然后,通过在法国居住的亲友,或直接给所选几所院校的教务处或接待处去信询问如何办理入学认可证件的有关手续。待对方答复后,再按对方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及准备有关材料。

(4)申请入学许可需要准备的材料

①个人简历。②学习成绩单。③学历证明。④公证过的出生证及译文的复印件。⑤两位专家或教授的推荐信。⑥如已学过法语,提供一份毕业或结业证书,标明学习期限及各项成绩,并加盖公章。⑦两个写有申请人地址的信封。

5、德国

在德国,由于本国和外国的高/td>

领取工商变更表或者下载变更表,按变更内容填上,到工商局作变更就可以的。这个最简单。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表、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营业执照原件。这些表格到国家工商总局 网站去下载。

一、所需大致费用

1注册公司至少需要50万,

2、留学中介资质50w,境外就业中介资质50w

3、其他工商税务人员工资大概需要1-5w

4、房租、车子、办公设备等可作为公司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从注册资金里走

5、其他5w

总结:大概需要160w左右

二、自然人如何开办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能不能开办公司?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回答是肯定的。不过,公司也有好多种类,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那么,自然人是不是既可以开办有限责任公司,又可以开办股份有限公司呢?当然不是了。因为我们知道,私营企业中,有一类就是“公司”的形式。所以,您要想开办公司,只能开办有限责任公司,这也属于私营企业,只不过采用公司形式运作而已。

1、申请条件

那么,有限责任公司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企业形式?要想开办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什么申请条件呢?

通俗的说,有限责任公司就是承担“有限责任”而不是“无限责任”的公司。这个有限责任由谁来承担呢?当然是由“股东”了。在自然人开办的有限责任公司中,那就是开办人了。那么,股东责任是怎么“有限”承担呢?这里的有限很简单,就是根据他们的“出资比例”。当然,根据我国公司法,股东人数是有限额的,那就是必须为2―50人。

2、程序和手续

好,下面我们再来谈谈自然人开办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条件,也就是说,您要想申请开办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呢?

首先,股东人数要符合法律规定的2―50人的数额限制。也就是说,至少2个人,最多也不能超过50人。

其次,开办股东的出资也要达到法定资本数额。开办公司,需要资金,这是公司得以发展运营的物质后盾。但要申请开办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还要达到更低限额,这个额度,您要记住,不同经营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更低限额也是不同的,比如,您要专门搞生产经营为主,那么就不少于30万元;搞商品批发不得少于50万元;商业零售不得少于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不得少于10万元。因为自然人开办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2人以上,至于每个人应出资多少,法律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看来,只要您与其他股东出资的总量达到或超过法定数额就可以了。当然,您的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当然,不是以货币出资的,要进行评估的。

再次,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您与其他发起人要共同制定一个公司的“自治规范”,法律上叫“公司章程”。

最后,开办公司,还要有一套组织机构、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在您掌握了开办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以后,让我们再来看一看如何办理开办手续。

之一步呢,在公司内部要通过“公司章程”,也就是说,全体出资人讨论协商,以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下一步就是去工商局登记了。上海市的具体规定是,市工商局、浦东新区工商局和各县工商局是登记机关,各区工商局在市工商局委托的范围内开展公司登记工作。不过,在登记之前,股东全部出资要经法定检验机构验资,验资完成了,再由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委托 *** 人,让指定代表或者委托 *** 人,向工商局申请登记,当然也要提交一系列文件:比如,申请书、身份证、公司章程、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初具的验资证明等。工商局在接到文件后,发给一张《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3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核准了,工商局会在15日内通知您并发给您营业执照,当然还要缴纳一笔登记费。

3、工商管理

开办有限责任公司也涉及到工商管理。首先是登记管理,比如,当您在申请设立的时候,当您的企业分立或者与其他企业合并时,当您的企业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时,当您的企业破产、关闭、歇业时,都要到工商局,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这就是工商局的登记工商管理;再一个就是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工商局要对您的公司进行年度检验,这时候,您就要按照规定提交检验材料,并缴纳检验费(50元);还有一项管理,那就是证照管理,主要是指的营业执照。您要向工商局申请核发营业执照的副本,如果遗失或损毁,还应当向工商局申请补领;最后一项就是行政处罚管理了,因为您开办的毕竟是公司,里面的很多问题诸如登记申请材料、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破产、解散、执照管理等等都是非常严肃的事情,如果一旦出现违法行为,那么,工商局将依法处罚。

自然人能不能开办公司?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回答是肯定的。不过,公司也有好多种类,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那么,自然人是不是既可以开办有限责任公司,又可以开办股份有限公司呢?当然不是了。因为我们知道,私营企业中,有一类就是“公司”的形式。所以,您要想开办公司,只能开办有限责任公司,这也属于私营企业,只不过采用公司形式运作而已。 1、申请条件 那么,有限责任公司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企业形式?要想开办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什么申请条件呢? 通俗的说,有限责任公司就是承担“有限责任”而不是“无限责任”的公司。这个有限责任由谁来承担呢?当然是由“股东”了。在自然人开办的有限责任公司中,那就是开办人了。那么,股东责任是怎么“有限”承担呢?这里的有限很简单,就是根据他们的“出资比例”。当然,根据我国公司法,股东人数是有限额的,那就是必须为2―50人。 2、程序和手续 好,下面我们再来谈谈自然人开办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条件,也就是说,您要想申请开办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呢?首先,股东人数要符合法律规定的2―50人的数额限制。也就是说,至少2个人,最多也不能超过50人。 其次,开办股东的出资也要达到法定资本数额。开办公司,需要资金,这是公司得以发展运营的物质后盾。但要申请开办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还要达到更低限额,这个额度,您要记住,不同经营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更低限额也是不同的,比如,您要专门搞生产经营为主,那么就不少于30万元;搞商品批发不得少于50万元;商业零售不得少于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不得少于10万元。因为自然人开办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2人以上,至于每个人应出资多少,法律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看来,只要您与其他股东出资的总量达到或超过法定数额就可以了。当然,您的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当然,不是以货币出资的,要进行评估的。 再次,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您与其他发起人要共同制定一个公司的“自治规范”,法律上叫“公司章程”。 最后,开办公司,还要有一套组织机构、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在您掌握了开办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以后,让我们再来看一看如何办理开办手续。 之一步呢,在公司内部要通过“公司章程”,也就是说,全体出资人讨论协商,以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下一步就是去工商局登记了。上海市的具体规定是,市工商局、浦东新区工商局和各县工商局是登记机关,各区工商局在市工商局委托的范围内开展公司登记工作。不过,在登记之前,股东全部出资要经法定检验机构验资,验资完成了,再由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委托 *** 人,让指定代表或者委托 *** 人,向工商局申请登记,当然也要提交一系列文件:比如,申请书、身份证、公司章程、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初具的验资证明等。工商局在接到文件后,发给一张《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3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核准了,工商局会在15日内通知您并发给您营业执照,当然还要缴纳一笔登记费。 3、工商管理 开办有限责任公司也涉及到工商管理。首先是登记管理,比如,当您在申请设立的时候,当您的企业分立或者与其他企业合并时,当您的企业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时,当您的企业破产、关闭、歇业时,都要到工商局,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这就是工商局的登记工商管理;再一个就是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工商局要对您的公司进行年度检验,这时候,您就要按照规定提交检验材料,并缴纳检验费(50元);还有一项管理,那就是证照管理,主要是指的营业执照。您要向工商局申请核发营业执照的副本,如果遗失或损毁,还应当向工商局申请补领;最后一项就是行政处罚管理了,因为您开办的毕竟是公司,里面的很多问题诸如登记申请材料、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破产、解散、执照管理等等都是非常严肃的事情,如果一旦出现违法行为,那么,工商局将依法处罚。

  为进一步规范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保护自费出国留学当事人和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9月14日,大江网记者获悉,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江西省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办法》对加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留学中介机构须“凭证上岗” 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办法》指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属于特许服务行业。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须经江西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审核并取得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以下简称《资格认定书》),取得《资格认定书》后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注册。

 另外,设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留学中介机构)的申请者应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或教育服务性机构。同时,留学中介机构应同时满足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业务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5名,其中法定代表人应当是具有境内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用于留学中介服务业务的办公场所不少于100平方米;有与国外高等院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合作的基础等必备条件。

  留学中介不得私自承包或转包他人开展中介业务

 《办法》还指出,留学中介机构不得以承包或者转包等形式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开展中介服务业务。留学中介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事项发生变化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办理资格认定手续。留学中介机构住所变更应当报江西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备案,同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留学收费项目标准须提前告知留学申请者

 留学中介机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其服务对象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合同,合同必须使用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在签订合同前需告知留学者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交纳费用的办法。补充协议属格式条款的,应到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未经学校同意 留学机构不得私自开展中介活动

 另外,留学中介机构应当直接与国外高等院校和教育机构签订有关合作协议并报送江西省教育厅备案,广告应报江西省教育厅备案。每年2月底前,留学中介机构向江西省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本年度工作计划以及省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并接受省教育厅的检查;对年度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检查中提出的问题,留学中介机构要及时整改,并做出说明。

 未经学校同意,留学中介机构不得到学校开展自费出国留学咨询、讲座、座谈会、介绍会等任何形式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活动。

  欺骗留学者、私自从事留学中介业务将被依法查处

 此外,《办法》还明确指出,留学中介机构具有违规行为时,将由江西省教育厅责令其限期整改。问题严重或拒不整改的,由江西省教育厅会同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直至取消留学中介机构资格。

 其中,主要违规行为包括发布不实信息或广告、能按时补足备用金、有违约行为、有欺骗留学者行为、有损害留学者利益、违背职业道德或行规、有其他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等。同时,未经批准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业务的机构和个人,将由江西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

学历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历公司经营范围,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模板示例1

学历公司经营范围:教育信息咨询;校园文化策划;教育品牌推广;拓展活动策划;课堂课程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会议会展策划;展览展示策划;企业营销策划;个人形象策划;人才中介服务;市场调查咨询;教学设备、教学软件的技术开发;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销售:电子产品,教学设备,教学软件,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模板示例2

学历公司经营范围:装卸服务(砂石除外);打包、装卸、运输 *** 服务 *** ;劳动力外包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仓储 *** 服务;仓储管理服务;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仓储咨询服务;物流 *** 服务;物流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

学历公司经营范围:人力资源服务外包;文化艺术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移民咨询服务(不含就业、留学咨询);心理咨询服务(不含医学心理咨询、医学心理训练、医学心理辅导等医疗行为);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体育营销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职能管理服务和项目管理服务以及人力资源服务和管理;翻译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不含许可审批项目);计算机技术 *** 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房设计服务;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贸易咨询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外包;科技项目 *** 服务;个人形象设计服务;美术图案设计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 *** 系统工程服务;计算机硬件的研究、开发;为留学人员提供创业、投资项目的信息咨询服务;工商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开展高级人才寻访服务;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服务;人才引进

模板示例4

学历公司经营范围:职业中专

模板示例5

学历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模板示例6

学历公司经营范围:网上销售:服装服饰、鞋帽、化妆品、电子产品、饰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健身器材、音响设备;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 、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 *** 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电脑图文设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教育信息咨询;教育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营养健康咨询。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

模板示例7

学历公司经营范围:非学历文化教育:成人助学类(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7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8

学历公司经营范围:教育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从事广告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 ***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教育软件、计算机软硬件服务;图书、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零售、网上销售;数码配件、电子产品、汽车用品、礼品批发及零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成年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成年人的非文化教育培训;技术培训。

模板示例9

学历公司经营范围:全日制普通高中学历教育(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7月31日);教育管理;培训活动的组织;教育咨询;人力资源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0

学历公司经营范围:中初等非学历教育

模板示例11

学历公司经营范围:教育咨询、培训服务(不含发证、不含国际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培训):商务活动策划与组织;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电子商务培训;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以上除学历教育)。(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2

学历公司经营范围:非学历、非职业技能化妆、造型、美甲培训;化妆品、日用品、服装鞋帽、美甲工具、化妆工具、美发工具、饰品的批发、零售;个人形象设计服务;摄影服务。

模板示例13

学历公司经营范围:教育咨询(不含教育培训);企业管理咨询;广告设计、 *** 、发布、 *** ;企业营销策划;软件开发;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教学设备的批发兼零售;数控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模板示例14

学历公司经营范围:教育信息咨询;非学历短期教育培训;教育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品牌推广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经济贸易咨询;财税咨询;商标 *** ;设计、 *** 、 *** 、发布国内广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办公用品,文体用品、文化用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教学设备、实验室设备、仪器仪表。

模板示例15

学历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 、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广告 *** ;广告设计、 *** ;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6

学历公司经营范围: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营销策划;计算机外围设备、计算机辅助设备、计算机软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7

学历公司经营范围:教育咨询(不含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出国留学、中介、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家教、早教),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 *** 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营销策划,国内广告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庆典服务,文艺活动组织策划,翻译服务,市场调查,体育赛事组织策划(不含高危体育项目);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气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8

学历公司经营范围:教育科技开发;技术 ***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教育信息咨询(中介除外);销售文化用品(音像制品除外)、机械设备及配件、儿童玩具(仿真枪械除外)、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不含银行卡中心及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影视策划;电脑动画设计;租赁机械设备;企业管理;设计、 *** 、 *** 、发布广告;礼仪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公共关系服务;文艺创作;市场调查;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项目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9

学历公司经营范围:教育信息咨询(不含办班及培训);文化活动策划;文体用品的批发零售;礼仪庆典服务。

模板示例20

学历公司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信息咨询;市场调查;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提供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面向成年人开展的非职业技能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艺术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