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已离婚对子女留学的影响

问答03

失信人员已离婚对子女留学的影响,第1张

失信人员已离婚对子女留学的影响
导读:法律分析:有一定的负面影响。父母一旦被确认为失信,会被法院纳入征信系统,全国联网,未来对此人的信誉系统都产生巨大影响,个人失信会对子女有一些负面影响,主要是:(1)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主要指高收费的贵族学校,公立大学都不在这个范畴;(2

法律分析:有一定的负面影响。父母一旦被确认为失信,会被法院纳入征信系统,全国联网,未来对此人的信誉系统都产生巨大影响,个人失信会对子女有一些负面影响,主要是:(1)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主要指高收费的贵族学校,公立大学都不在这个范畴;(2)考公务员录取资格会受影响(3)限制自费供子女出国留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之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失信人员子女限制如下:

1、限制子女出国留学;

2、限制子女考公务员,在报考时会被限制无法正常参加考试;

3、限制子女就读消费高的私立学校;

4、限制子女找工作,在工作要查征信时,发现是失信人员的子女求职会被拒绝。

父母是失信执行人孩子不可以出国留学。

因为《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中规定: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二、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孩子出国留学的费用最起码3万元以上,更高可至数十万元,所以出国留学属于高消费行为,所以父母是失信执行人孩子不可以出国留学。

扩展资料:

一、删除失信信息的规定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

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 *** 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之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之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之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失信被执行人的还款方式

1、法院途径:即和执行法官联系,把费用给法院,由法院再给付对方,给付完毕,法院就会根据申请,撤销黑名单。

2、债权人途径: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再向法院申请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消除。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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