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研究生在杭州怎么办理落户?

问答06

海外研究生在杭州怎么办理落户?,第1张

海外研究生在杭州怎么办理落户?
导读:海外研究生在杭州落户,属于人才引进落户了,其办理条件和流程如下:办理基本流程(一)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二)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报县级人民 *** 公安机关审批的,7个工作

海外研究生在杭州落户,属于人才引进落户了,其办理条件和流程如下:

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二)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报县级人民 *** 公安机关审批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请材料目录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

1、毕业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1份;

2、需迁移人员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1份;

3、本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原件1份,本人合法固定住房中有房屋共有产权人需提供所有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在市区无房的,需提供人才市场盖章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或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原件;或亲友同意落户声明(所有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签字同意)及其房产证原件1份,拟落户地户口簿原件1份;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原件1份;

5、缴纳省级社保的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不含补缴)的个人专用参保证明(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原件1份;  

(二)高技能人才落户

1、本省、本市职业技能鉴定部门核发的《技能资格证书》,原件1份;

2、与单位签订的连续5年及5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1份;

3、缴纳省级社保的需提供用人单位缴纳的(1)按单位打印的历年参保证明,原件1份;(2)按年度打印的历年参保证明,原件1份;(3)个人专用参保证明,原件1份。

4、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1份;

5、本人在杭拥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原件1份,本人合法固定住房中有房屋共有产权人需提供所有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才引进落户

1、职称证书(中级职称需市地人事局或省级部委办公厅局颁发,非杭州市颁发的证书需提供职称证评审表,参加全国统考的需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副高及以上职称需省级以上人力社保部门颁发),原件1份;

2、需迁移人员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1份;

3、本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原件1份,本人合法固定住房中有房屋共有产权人需提供所有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在市区无房的,需提供人才市场盖章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或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原件;或亲友同意落户声明(所有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签字同意)及其房产证原件1份,拟落户地户口簿原件1份;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1份;

5、缴纳省级社保的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不含补缴)的个人专用参保证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需一个月社保到账记录,无居住一年要求),原件1份;

办公地点和时间

办公地址:由县级人民 *** 公安机关公布;

办公时间:由县级人民 *** 公安机关公布。

扩展资料

申请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

1具有全日制紧缺专业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居住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居住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及以下)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二)高技能人才落户

145周岁以下具有 *** (二级 *** )以上职业资格人员;

235周岁以下符合当年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三级技工);

3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4其中1、2两类人员需在杭连续工作满5年且在杭拥有住房,第3类人员需在杭落实工作单位。

(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才引进落户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满足在杭居住登记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高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正高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参考资料:

杭州市公安局-户政: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服务指南

廉租房不得申请的条件如下: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是经过相关部门认定为孤儿的除外;

(二)在5年之内有不动产 *** 行为并且 *** 的不动产超过廉租房补助的面积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家里有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

(三)房屋被拆迁后已经获得相关的拆迁补助的情况;

(四)不属于家庭贫困的情况,有轿车或汽车等大金额的财产不得申请;

(五)建筑或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六)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七)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 *** 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1、 *** 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 *** 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2、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 *** 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 *** 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共租赁房以5年为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房后,可以退出公共租赁房。

3、关于业主住满5年后,购买的价格计算可以成本价+银行利息购买自住(其中成本价是指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综合成本,并交纳部分税费),购房时可选择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缴纳租金。

4、所以公共租赁房不满五年规定上是不得上市交易的,购买人需要 *** 的,由 *** 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随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另外用虚假信息骗取公共租赁房租住,将强制要求其退出。

扩展资料:

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 ***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一)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未履行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的;

(三)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的。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为行政机关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处理。

第三十五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 ***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以欺骗等不正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县级人民 ***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

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房

海外留学生回国就业政策:国家政策支持、人才优惠政策、制度保障和增加国内就业机会

1国家政策支持:为了吸引海外留学生回国就业,中国 *** 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来支持他们的就业。例如,国家出台《海归人才引进与使用暂行办法》等政策,鼓励海外留学生回国就业。

2人才优惠政策:为吸引海外留学生回国就业,各地 *** 出台了一系列人才优惠政策,例如提供公租房、购房补贴、子女教育优惠等等。

3制度保障:为有效落实国家政策和各地人才优惠政策,各地出台了相关保障制度,例如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加强人才培养培训等。

4增加国内就业机会:为吸引海外留学生回国就业,国内企业也应当积极扩大就业岗位和提升 *** 门槛,使得留学生有更多的就业选择和机会。

总体而言,海外留学生回国就业政策是很有利于留学生的,能够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福利待遇,同时也能够促进国家人才引进、人才流动和经济发展。

留学生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积极了解国内职场环境和文化背景。尽量去参加一些相关行业的社交活动或职业规划交流会等,深入了解国内职场环境和文化背景,提高自己的竞争力。

2提高语言能力和跨文化沟通能力。这是在求职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点。可以通过参加语言课程、参加文化交流活动、练习演讲和辩论等方式来提高语言能力和跨文化沟通能力。

3制定合理的职业规划和发展计划。留学生在回国后应该结合自己的专业技能和个人兴趣,制定出一个符合自身情况的职业规划和发展计划。同时,也要注意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跨文化沟通能力。

北京市保障房最新申请指南(申请条件+流程)

  申请条件:

  1、“三房”轮候家庭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2、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

  3、外省市来京家庭

  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 *** 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4、产业园区

  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 *** 批准后实施

  “三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 *** )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 *** )提出申请。

  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家庭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办理部门:

  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 ***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公示;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所需资料:

  1按要求填写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4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暂住证明;

  5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6《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包括申请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迁入本地原地址及他处住房等;

  7夫妇双方一方户口不在申请所在地的,需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证明;

  8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 *** )出具的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有关凭证,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

  9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存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凭证,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或《参保职工四险缴费情况表》等;

  10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息》,或受托银行经办网点为缴存人打印并加盖“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住房公积金对帐簿”;

  11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包括完税证、缴款书、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2申请人与本市工作单位签订的含申请时点的劳动(聘用)合同、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证明;

  13本市工作单位提供的加盖公章的就业单位资料复印件;

  14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15申请家庭成员有重残人员的,需提供本市区(县)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16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本市区(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证明;

  17劳模家庭需提供市总工会出具的省部级劳动模范证明;

  18成年孤儿提供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成年孤儿安置证明;

  19申请廉租补贴资格的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低收入证明,无民政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的,由低收入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 *** )出具收入证明。

  20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象:

  (一)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通过公开摇号方式承租公租房的。

  (二)城六区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承租公租房并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

  除承租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已腾退。

  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所承租的公租房须通过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开摇号方式获得。

  (三)本市其他区县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条件由区县 *** 自行确定,其余条件与城六区一致。

档案对大家来说是既熟悉又陌生,说熟悉是因为人人都知道自己有一份档案材料,而且都知道其在计划经济时代有着重要的作用;说陌生是因为很少有人清楚他自己的档案材料里面究竟有些什么,加上档案的保密性质,许多人都没有见过自己的档案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档案是指过去核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而大学毕业生的档案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被录取的大学生在毕业时的档案材料 , 它主要包括了该毕业生的高考成绩、在大学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表现情况、受到的奖励或处罚、家庭状况等内容。这是大学毕业生的学籍档案,大学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到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该毕业生的学籍档案就成了人事档案,它需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取得报到证。那么毕业时还没有确定工作,没有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的档案应该怎么办呢?

国家教育部、人事部、公安部和劳动保障部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用人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根据对毕业生申请保留户口、档案两年的政策精神,我们可以得知这一政策在北京市的具体执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简称国办 19 号文件)的相关精神规定,在毕业离校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延长择业期(不包括打算考研和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从当年 7 月 1 日起,延长期限为两年。两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接受手续齐备的毕业生,学校为其办理相关毕业手续。其具体做法是:

• 当年毕业离校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京外生源毕业生须向学校申请,将其户口和档案主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保留在学校。北京生源毕业生毕业时应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其档案由学校统一转至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

• 户口和档案保存在学校的京外生源毕业生,应当与学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其户口和学校保存的最长期限为两年。

• 毕业生档案在校保存期间,两年内可以免交档案保管费用,但毕业生应当接受学校指定的档案管理机构。协议到期后,毕业生应当自行将档案和户口迁出。逾期不办理或不与学校联系的,学校将其户口和档案迁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 根据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京外生源毕业生留京时间截止到当年的 12 月底;对于超过上述期限在北京市落实工作单位的京外生源毕业生,由录取单位按照《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 的暂行办法》办理人才引进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学校不再为其办理派遣手续。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到全校统一派遣时仍未落实用人单位的京外生源毕业生,其本人需要向学校提出申请,将其户口、档案等关系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保留在学校两年继续落实就业单位(打算出国、考研的毕业生不能申请将其户口、档案等关系保留在学校)。毕业生在委托学校保管其户口档案期间,可以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 *** 活动,但与学校已经无隶属关系。

全国各地区实行毕业生申请保留户档两年政策的具体办法与北京市的大体一样,但由于各地的具体情况有差异,因此在执行这一政策的具体过程中也会有差异。具体的执行办法各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都有相应的规定,毕业生可以向所在学校的就业指导部门咨询。

目前在高校毕业生中流行着一种档案无用的观点,认为现在时市场经济体制了,用人制度日趋灵活,用人单位看中的是劳动者的能力,档案已经失去了其往日的重要作用。因此,不少毕业生在毕业的时候根本不关心自己档案的去向,有的把档案留在学校就不管了,有的换工作的时候不调档案把档案留在原单位不管,有的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档案在哪里。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我国的人事档案偏重静态性的资料描述,注重历史性和过去时的描述,不能很好的反映动态的个人能力和信誉。 2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用工形式多样,许多用人单位在录用和管理员工的时候并不看中档案。 3 、目前我国高校毕业生大都是自谋职业,部分毕业生在毕业的时候还没有落实工作单位,就把档案留在学校,在找到工作之后或是因为已经身在外地或是因为忘记等原因,没有再回学校办理档案移转手续。 4 、毕业生在就业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要离开原来的单位,往往涉及到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交纳违约金,许多人因为不想缴纳这笔违约金就在未经过原单位同意的情况下,跳槽去了另一个单位。而有的用人单位因为员工没有交纳违约金而不为其办理档案移转手续,扣押其档案。时间一长,跳槽的员工觉得没有档案也没有什么影响,也就不再关心自己的档案关系了。 5 、还有人因为存档费太高而又没有觉得档案有什么作用而对档案置之不理。

但实际上档案是不是真的对毕业生没有用了呢?回答是否定的。档案对于一个人来说并非可有可无,它作为记录个人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内容的文件材料,发挥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毕业生将要面对的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出国、考研等有关证明,都会用到档案。丢了档案可能会给自己将来的工作生活带来麻烦。例如已经毕业工作三年的 A 的档案就一直自己拿着没往单位交,在单位评职称时因其档案缺失未能参评。 B 与北京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准许她的户口迁至北京。当她返回原学校所在地办理调动手续时,发现自己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还是学生档案。这意味着她不能办理调动。 C 购买了一套新房,在银行办理房贷时要求出具贷款人的户口证明,然而在弃档多年后,他却怎么也想不起自己的户籍档案现在何处。

专家出招

高校毕业生在毕业的时候对自己的档案应当重视,不应对其不管不顾,在面对档案关系转移时需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对于已经确定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首先要弄清楚自己未来工作单位的性质,确切的说要确定签约单位是否有人事管理权。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它们或它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他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档案。其次在向学校上报档案转寄地址的时候一定要准确清楚,并及时地确认自己的档案是否寄到。

对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来说,如果选择把档案关系转回生源地,需要注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部门报到,办理人事档案的相关手续,否则就会被认为是弃档。如果选择把档案暂时留在学校,要及时地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照学校的要求签订《高校应届未就业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协议书》。在找到工作之后记得把档案关系从学校迁出,以免给以后的工作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在城区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并且具有支付租金的能力,而且符合 *** 规定的因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申请廉租房要求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的常住人口,而且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一、公租房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更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二、不能申请公租房廉租房的情形

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2、离婚不足2年的;

3、在5年之内有住房 *** 行为且 *** 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 *** 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8、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9、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三、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3)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2、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更低工资标准(目前为96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

(1)曾获得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

(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

(3)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及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

(4)1966年底以前的归国老华侨。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 ***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 *** 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可以买房,廉租房是指 *** 以租金补贴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的住房。所以有了廉租房可以买房子,不过需要办理廉租房退房。

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规定,从2014年起,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一起运行,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①单身申请人未满35,但经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救助的孤儿除外。

②离婚2年的。

③在5年有住房 *** 行为且 *** 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范围。但申请家庭中直系亲属因患疾病 *** 住房并提供证明的除外。

④领取城镇居民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按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⑤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

⑥拥有经营性机动车的。

⑦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⑧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

⑨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不得申报的情况。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更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扩展资料:

廉租房政策是一种针对既无力购买商品房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城镇更低收入家庭而设计的一种社会保障性的住房政策。

廉租房是指 *** 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更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简言之,廉租房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一种制度。

廉租房是在新出台的国家房改政策中首次提出的一种概念。廉租房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更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

廉租房有特定的供给对象,符合廉租房供给条件的由本人(家庭)向 *** 提出申请,并经过 *** 相关部门核实批准后,方能购、租、补。廉租房无继承权。

参考资料:

廉租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