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清华与学生签订协议,学成不回,要返还占用经费,你认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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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清华与学生签订协议,学成不回,要返还占用经费,你认同吗?
导读:早该如此!同时要求我们的,企业家,明星,要给孩子们,学生们做好标帅。不要把子女移居海外,他们的影响力是很大的,要有实际行动,要有办法有错施,不要空谈爱国。十年义务教育、大学享受的国家优惠、以及出国优惠等等,怎么不能还回来?就因为给了他们一个

早该如此!同时要求我们的,企业家,明星,要给孩子们,学生们做好标帅。不要把子女移居海外,他们的影响力是很大的,要有实际行动,要有办法有错施,不要空谈爱国。十年义务教育、大学享受的国家优惠、以及出国优惠等等,怎么不能还回来?

就因为给了他们一个自我安慰的阶梯?!如同有人不建议严惩人贩子是怕严惩了后人贩子手段更恶劣一样,首先你就是站在低位思考问题!对待不平,绝不姑息。解决问题,更要从源头开始。教育,应该从小做起才对,而不是天天考试,结果连做人都不会做了!所以,对待已经不回来的人,必须还,对待还有希望的未来的学生,更该早教育!

提议合情、合理。扪心自问,父母把儿女养大成人,被抛弃是一种什么感觉?国家花费大量人、钱、物等资源培养出一个人才,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国家及国人是难以接受的。因此,必须要有一个信任约束,相互遵照执行。回归不一定是母校,只要是在自己的祖国都可,签约要当亊人父母同签担责,以免协议成为一张废纸!

更好 *** 是:留学费用先由学生向银行贷款,归国后由国家买单,不归国的,个人自行还贷,拒绝还贷的,列入失信人名单,让其享受和国内失信老赖们一样的"待遇"。

国家只可以对公费出国留学人员有所限制,因为你花的不是自己的钱。其它与你无关。而且爱不爱国要通过协议来限制也是笑话。不爱国,靠用金钱买回来有什么用,俗话说:捉个兵来,不杀贼。管他什么外国与论,坚决支持签合同并且还要担保人。凡学成归国的学孑,国家要予以厚待,不回国效力,服务于外国的永这禁止回国探亲!

爱国情怀固然重要,但很多学子家庭状况一般甚至贫穷,他们知道只有努力学习才能改善生活,知识改变命运,但回国的待遇根本让其无法改善生活,工资甚至连房都买不起,所以解决待遇问题才是真正可行方案。

学校与学生签协议是一种最笨的 *** !那叫做没有办法的办法;学校想要学生学成之后报效祖国,首先就要在这方面加强品德教育;其次才是专业的培养。而中国在学生走进社会后,不要他们认为学的和实际是两回事而重新去学社会学!

强扭的瓜不甜,心中无国迟早也会叛变,这个可以借鉴澳门对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的惩罚条例立法,因为你接受了国家的高额资助就等同与你的所学已例入国有标签,你拿着国有资产去帮外国做事本身就是对国家的背叛。

这要有用的话事情就简单了。你以为别人就在乎那几个钱,关键是增加吸引力。待遇,工作环境,技术水平等的改善才是重点。你要理解他们不愿意回国的真正原因,并不断改善才是关键。那种协议只能让人将自己与祖国的关系理解成协议关系。那才是背心离德。

若国家出了钱,没有条件限制,这对国人不公平。若是你花自己的钱,别人再说你,就有点过了。另,国家送出去学习的,目的也是为国家培训未来人才。所以,在诚信方面作出保证是必要的。

只要你想和世界断绝关系,你就可以采取这样的措施。再说人的知识也不是光用钱就可以买到的,还需要个人的努力。学成回国固然需要鼓励,但是他暂时留在国外也可以理解,如果祖国成大了他会回来的。国家也有自信。

首先,我个人认为这种靠协议留住人才的办法在任何国家、任何时候都不是好 *** 。即使有办法采取经济惩罚措施抑或行政措施强制性地把人留下来了,也难以留住他的心。

第二,每个青少年都有接受国内正规的义务以及非义务性质的教育的权利,这是国家对他们的义务,没有权利从中给予惩罚。

第三,对于公费出国留学者,可以让他与学校或提供留学费用的机构签订归国服务协议。对于不履行协议者,可以责令其偿还从相应机构获得的留学费用。当然也可以考虑另加适当的罚款。这是有理有据可以实施的举措。

但说到底,人才愿否归国服务,靠得还是国家要有能吸引和凝聚人才的良好环境。如果对于希望独立思考、不愿依附权势的学者动辄封杀其作品,抑或批判其思想,不允许不同思想的存在和表达,不允许有不同见解的声音参与平心静气的讨论。

让北清等高等学府毕业后出国留学的学子们签订学费返还责任书非常有必要,学生学成回来了,国家自然给其退回,如果没有家国情怀不回来为国家效力,对不起,请将其所有花费还于国家,以用于愿意为国家效力的学生们!特别是公费留学生们,更是还要追回公派留学的投资!

学生毕业后他不愿回国,这可以是他的自由。但是他的学习过程中,国家投入了多少?如小学一年级到初中毕业是国家义务教育,那就是国家出钱培养接班人,大学几年,有的硕士毕业或博士毕业后出国的,出国前应签约,若不回国则应由他或其家庭补交这些年(从小学开始)国家教育的经费加违约费。

纳税人纳完税,有接受教育的权利,无需感谢这个感谢那个。学完去哪也是纳税人的事,只要法律允许,爱去哪就去哪。再有知道谁养着谁呢吗?知道他们的工资哪来的吗?是应该签协议,教不好或者不能让纳税人满意,把领的工资和经费等等退还给纳税人,要签就签这个。

首先,学校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科学无国界,科学家有国界;其次,公费留学的签协议比较好,国家出钱培养你出国深造,学成归来为国服务是天经地义的,不归,相当于借钱不还,于情于理不通,追还国家出的培养费及利息是必须的,还应有一定的处罚,占用了指标,还应列入诚信系统。 协议不能解决所有人员,但有比没有好。

能进北大、清华的学子,都是全国顶尖学子,可惜己往绝大多数毕业生,成了别人的上门女婿,没几个是效力祖国的,。因此,完善一个有效制度,减少或杜绝类似不正常现象,十分必要。签约是一个办法,但未必是个上上策,应在招生学子上做文章,把关口前移,尽量能让哪些爱国,上进、立志报效祖国的人才或学子,入校深造,成为复兴中华有用之才!

一定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爱国主义教育,并且要有一些硬性规定,才能把我们更好的资源用于祖国的建设,人民的事业上,这才是合情合理的,老是把更好的资源送给美国人,你看它不嚣张才怪呢?

降经费,从校长到老师降级泽薪,降优先选拔学资格和数量。谁对国家贡献大谁优先。总不能把一个个好学生往贼窝里送,毕业就忘恩,被叛,卖国,成为父母的敌人!只能让他收500,400以下的,或者停一年招生,把两撤了,学按学级学科分到其他学校。

培养传统教育、及爱国主义教育不能少,但是制约也必不可少,若要制约就不能单一的从个人方面考虑,同时让他(她)的父母也要负有一定的社会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回流更多的人才,为中国为民族贡献科技力量。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光靠说教是不可能起到强有力效果的,比如说抗战时期有一部分变节的叛徒大部分都是受到过党的严格教育的,最后同样是给我们国家及民族的利益带来了很多的伤痛。最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没有更多科学家的努力是不可能完成的!

美国之所以科技领域遥遥领先,是吸收了世界所有的学子精英为它贡献。我国更优秀的人才聚集在清华,北大,大量的精英出国深造,毕业留下的为美国服务,一去不回。我国培养的尖端人才为美国源源不断地输送人才,失去了深造报效祖国的意义。中美科技领域之间的差距还远 ,需要中华儿女为之努力奋斗。美国千方百计卡我们的脖子,彻底的打败我国。人才必须为自己的祖国贡献,培养的目的才有意义。留住人才是我们党的工作的重点。

说实话国家真不缺那点教育经费,至于很多清华北大的出国人员不愿意回国,最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家有可以选择的权利,国家应该做的是重视人才,提供好的工作环境,不要动不动就扣帽子。在国内如果说句话都要小心翼翼,学术圈还要论资排辈,年轻切心高气傲的天之骄子自然是不理会你这一套,人家可以有其他选择!

公费留学的方式有多种,具体如下:

1、国家公派:这是由国家教育部通过筛选和派出,留学人员将获得 *** 奖学金,并由国家资助在国外留学。

2、单位公派:这是由各部委、各省市、各机构实施的项目,包括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和他们的家属。

3、地方和民间团体选拔的公派留学:这些是由地方 *** 、高校、科研机构等组织和民间团体选拔的公派留学,通常有特定的留学目的和单位。

申请公费留学通常需要经过严格的选拔过程,包括提交申请、参加面试或考核、通过体检和考核等,成功申请者将获得相关资助和资格,并被派往国外接受相应的留学教育,在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将受到各种资助,如学费、生活费、医疗保险等,并有机会参与研究项目和交流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公费留学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学历、语言、学术表现等方面的要求,申请时间和流程也可能因不同国家和机构而异,需要提前了解和准备。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查询官方机构发布的信息。

2011年公费出国留学条件

一、2011年公费出国留学条件:选派计划

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加强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管理等方面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和年度选派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05年计划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7245名,其中:①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选派810人;②按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选派424人;③按专项出国留学项目选派5099人;④按有关合作项目选派912人。

二、2011年公费出国留学条件:选派类别

1高级研究学者

2访问学者

3博士后研究

4研究生

具体选派类别、资助期限及资助方式等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确定。详细情况请查阅《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三、2011年公费出国留学条件:选派学科

为更紧密地配合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使国家公派留学的选派工作更具针对性,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重点资助七大学科、专业领域,即:通信与信息技术、农业高新技术、生命科学与人口健康、材料科学与新材料、能源与环境、工程科学、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具体学科及专业请查询《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指南》。

同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鼓励并支持其它学科领域的人员申报国家留学基金。

四、2011年公费出国留学条件: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者应为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注册在读学生。暂不受理无业人员、个体从业者及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须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外语水平须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标准,具体要求请见《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

2申请具体出国留学项目的,应符合有关出国留学项目规定的具体条件。

五、2011年公费出国留学条件:申请办法

凡符合本简章及有关出国留学项目规定申报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1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按照“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由留学基金委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受理申请材料及对材料进行审核等事宜。各受理机构的地址及 *** 请上国家留学网查询。

申请者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2005年版);

(2)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发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

(3)两份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学者出具并署名的推荐信(固定样式);

(4)工作简历;

(5)获奖证书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6)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7)身份证、职称证书、更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9)体检表原件;

(10)有关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1)《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12)《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专家推荐信(附件2-1)》、 《专家推荐信(附件2-2)》、《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等请从国家留学网下载(所有表格均为WORD格式),并按规定填写(具体请见附件四《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申请者须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提交材料时,须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和评审费共计人民币500元/人。

自2005年1月5日起,各受理机构构将具体提供有关咨询并受理申请。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2005年3月10日。

2专项出国留学项目及有关合作项目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由各有关单位按项目要求统一组织申报并提交申请材料,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部分项目如高校基础课任课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俄罗斯艺术类项目等,留学基金委将委托有关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具体项目请查阅附件五《通过受理机构申请项目一览表》)。

其他项目由留学基金委按项目要求直接受理申请。部分项目的遴选事宜,留学基金委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并将遴选通知发至有关单位,在此之前暂不受理申请。具体申请办法请查阅《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六、2011年公费出国留学条件:评审、录取

1通过受理机构申请的项目

(1)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内容包括: 申请者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表格填写是否工整;有关名称及代(类)码是否准确、规范等。

(2)受理机构将于2005年3月15日前将审核合格的材料统一寄(送)至留学基金委。

(3)根据“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留学基金委将按项目要求组织同行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4)留学基金委拟于2005年7月31日前通过 “国家留学网”、《神州学人》杂志和有关媒体公布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及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录取人员名单,并将有关录取材料(《录取通知书》、《出国留学资格证书》、《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及《出国留学人员须知》等)通过各受理机构转发被录取人员所在单位。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到2007年底有效。逾期未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其他项目的评审结果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录取通知亦同时寄送申请人所在单位。

2由留学基金委直接受理的项目,评审、录取办法将根据项目要求另行安排。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站上公布并同时通知有关单位。

七、2011年公费出国留学条件: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

1所有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派出的留学人员必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的义务。

2被录取的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事宜。协议书明确规定接受资助者的有关权利和义务,包括不延长留学期限、按期回国及回国工作至少两年等规定内容。

3为保证协议的签署和履行,留学人员应有二名具有经济偿还能力的经济担保人。

4根据协议的要求, 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应按留学基金委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办理交存保证金事宜。保证金金额根据留学人员单位所在地区、留学人员的类别、留学期限和前往留学的国别确定,金额标准一至四万元不等。出国期限为三个月的留学人员免交保证金。

5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并按规定履行义务,经留学基金委确认其有关材料后,其出国前所交存的保证金退还留学人员本人。

6如留学人员不按协议规定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或违反协议中的其他约定,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向留学基金委偿还相应的出国留学费用并支付规定的违约金。对按规定须赔偿全部留学费用的人员,其出国前所交保证金不再退还本人;同时,本人或其经济担保人须另赔偿和支付全部资助费用的不足部分及违约金。如不按规定赔偿,本人或其经济担保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7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人员,其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

八、2011年公费出国留学条件:派出及管理

1为保证被录取人员出国前外语水平达到规定的合格条件,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先向留学基金委提交外语合格证明和外方邀请信复印件,经留学基金委审核并出具同意派出的函件后,方可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2被录取人员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和《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在外留学期间,应自觉接受我驻外使(领)馆的管理。

3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人员派出后,其在国内原工作单位的工资、待遇等, 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出国留学想找合法的留学中介咨询,对于合法留学机构,想必大家对它的定义不是很明确,那么,到底怎样的留学中介才是合法的下面来为你解析。

有人说:“留学机构规模大的就是合法的。

 也有人说:“留学机构小的有保障。”

 还有人说:“老牌的、电视上都有广告的留学机构就是最靠谱的。”

 但我要说的是:“有国家法律认可,留学资质的留学机构才是最可信的!”

 或许有人会反驳,凭什么我说的就是正确的。所以,在说“留学资质”前,我先推翻一下大家的论断。

  否决一、留学机构规模大的就是合法的

 一般而言,我们觉得规模大的留学机构,它服务的学生人数比较多,所以顾问老师和文案老师会更加专业。其实我要说的是,有时,越大的机构里面的员工越杂,好坏不一,找到一个好的顾问老师,是需要碰运气的。再者就是,规模大的留学机构,一般是有与国外院校合作以及服务流水线化的可能的。

 有同学说,自己在一家规模比较大的留学机构签约申请,但是由于这家机构服务的学生人数多,他们对于自己自身情况的了解不是很集中,而且经常因为学生多,导致发给自己的一些信息材料是别人的,从而在申请的过程中拖慢了进度,会感觉有点负责不过来。

  否决二、留学机构小的有保障

 较于规模大的留学机构,市场上最多的就是小的留学机构了,就像市面上大家小巷无处不在的补习机构一样,繁杂且乱。对于小的留学机构,有的人认为他们服务的学生人数较少,所以在为学生制定方案的时候会更加有针对性,其实不然,小的留学机构老师的专业性强不强是不太清楚的。

 对于这样的留学机构,我建议大家在选择留学机构的时候尽量多跑几家对比一下,提前了解一下自己所申国家的院校以及专业情况,那样会更加有保障,再者就是学生和家长要防止与留学机构签约交钱以后,留学机构消失不见、人去楼控,到时出现投诉无门的惨败后果,所以在签约前一定要看清合同,以防黑中介钻了空。

 否决三、老牌的、电视上都有广告的留学机构就是最靠谱的

 对于一些家长而言,老牌的是最有保障的。我想说的是,像金吉列、澳际、优越教育、新东方等等这些老牌的留学机构,它们能在留学市场上扎根多年,并处于屹立不倒的地位,无论是在顾问老师,还是文书质量,还是在申请实力方面,它们一定是有其优势的。

 但也不能保障它们都是合法的、更好的。有些老牌的留学机构还可能出现文书外包的情况,大家在选择的时候还需注意甄别才是。我知道的是,优越教育近几年在留学市场上,较于其他留学机构,在文书方面已经有了一定的口碑,因其专门的国外文书监测系统以及高质量的文书原创度受到广大学生的一致好评。

 再者就是,大家在选择留学机构的时候,会认为电视上做的广告的留学机构就是更好的,都能上电视,一定是更好的。其实不然,我要说的是,大家在选择留学机构不要以偏概全,对于在电视上做广告的留学机构,我们只能认为其是资金实力雄厚而已,对于其是否好坏,还需自己亲自上门了解以后,才可以下定论。

 其实,关于以上三点,不是完全都是不正确的,它们也有可取之处。只是我们说“合法”,点在“法”上,所有规模大的、小的、老牌的等等留学机构,它的前提都要建立在“法”上,是否有法可依,这才是最为保障的,如果没有“法”,那么再好再大都没用。所以,有国家法律认可的留学机构——留学资质是一切条件的前提。

 合法留学机构选择标准——公司资质

 虽然,今年年初,国内国家教育部取消了对留学资质的认可,但不得不说的是,留学资质仍该是人们选择留学机构考虑的一项因素,而且基于这样的政策,留学资质应该更为重视!

 可能大家会反问,对于留学资质的取消,所有的留学机构不都是一样的,这一条就不在机构选择关注的范围之内了

 但是其实这一决定对于广大学生和家长在选机构的时候,绝对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关于留学资质认定的取消,大家对于机构的选择应该更加注意与防范才是,因为没有限制、没有入门规则,会使得一些黑中介趁此钻了空,开始肆意滋生,大家若稍不留心,就很有可能掉坑,到时出了问题,投诉都找不着人,出了差错,没人会为你买单的。

 很多同学不知道的是,国内资质去认定取消了,我们还可以参照国外的,一些老牌机构,像是优越教育这种是有国外资质认证保证的。所以,参照国外资质这一项,也能为我们做留学机构选择时作为标准之一。

 优越教育在英国本土起家,是英国当地注册的正规教育咨询公司,受到了受到英国工商局,英国外交部、伦敦使馆、英国移民局,英国本科官方招生中心(UCAS)多重资质认证。他家的顾问老师自身不仅有出国留学的经历,而且对于国外的院校、专业也是了解的比较清晰,在申请名校上有一定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