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落户上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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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落户上海要求,第1张

留学生落户上海要求
导读:留学生落户上海要求如下:1、博士学位留学生,在外累计学习时间须满1年。2、双一流本科+国外非高水平大学硕士或非双一流本科+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在外累计学习时间须满半年。3、国外高水平大学本科(不含合作办学、专升本、HND)+硕士。进修人员、

留学生落户上海要求如下:

1、博士学位留学生,在外累计学习时间须满1年。

2、双一流本科+国外非高水平大学硕士或非双一流本科+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在外累计学习时间须满半年。

3、国外高水平大学本科(不含合作办学、专升本、HND)+硕士。进修人员、访问学者,在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

留学生的介绍如下:

留学生(student abroad, international student),指的是留居外国学习或研究的学生。国际上通常定义只有在国外大学正式注册的学生才算为留学生,包括访问学者、预科学生、大学语言学生、本科生、硕士、博士。在中国对留学生的统计不仅包括上述所有在校大学生,也包括中小学生。

留学生一词源自日本。唐朝时期,中国和日本的友好往来和文化交流达到空前繁荣的时期。日本 *** 为了汲取中国的先进文化,曾多次派遣唐使来中国,由于遣唐使是外交使节,在中国停留时间不能过长,所以日本 *** 从第二次派遣唐使始,同时派来了「留学生」和「还学生」。「还学生」在遣唐使回国时一起回国。

「留学生」是遣唐使回国后仍留在中国学习的学生。后来,「留学生」这个词就一直沿用下来,其语义也有了变化发展:凡是留居外国学习或研究的学生,都称作「留学生」。

这些人被称为“留学生”。在中国大陆,学生把前往香港、澳门等地区的学习也称为留学,这是由于这些地区有着不同的教育制度。另外,美国等国家组织的一类海外短期的交换学生计划,其英文名字“Studyabroad”直译也为留学,请参见海外研修(中国大陆称为海外交流)。

2022年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如下:

1、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5岁以下的人员;

2、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急需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本县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5、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员;

6、当年度上海市专业人才开发目录中列举的紧缺人才。

流程如下:

1、申请。用人单位通过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网上提交人才引进申请人相关材料,经网上预审后,可至现场递交书面申请材料。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其他单位向注册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现场受理。市、区人才中心依据条件核验相关材料,对符合要求的予以现场受理;

3、初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中心自现场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相关政策提出初审意见。初审通过的,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相关政策进行审核,于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予以公示;

5、公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政务网上进行15天的公示。公示通过的,市、区人才中心即打印关于同意国内人才引进人员XX办理上海常住户口的批复并通过当场或者邮寄方式送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留学生在上海落户口需要的条件如下:

1、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2、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5倍,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渡期内每年的缴费基数以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为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期限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原则上由系统自动比对;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实际用人单位等第三方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

3、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4、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6、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如下:

一、学历要求如下:

1、国内211或者境外500强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要求,在同一家公司连续6个月缴纳1倍社保基数);

2、国内非211或者境外非500强高校毕业(在同一家公司连续6个月缴纳15倍社保基数)。

二、就职企业要求如下:

1、注册资金问题,公司开户前需要注意相关注册资金问题,如若不满足以下要点将无法通过公司资质审核。

(1)签约工作单位为上海公司,注册资金需要100万以上(含100万);

(2)若签约单位上海分公司,总公司注册资金需要100万以上(含100万)(同时总公司需要出具人事授权书原件)。

2、其他注意要求如下:

(1)许可经营的类公司,另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许可证书;

(2)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另须提供相关批准证书;

3、外企注册资金问题,外企注册的时候是以注册时候的外币以当时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的,如果够100万元人民币即可。

三、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两年,此处的“两年”是指留学生回国至落户申请时候累计未缴纳社保和个税时间≤24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条件:

1回国后2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

2与上海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上海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3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

4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6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留学生落户上海,社保应该如何缴纳:

1、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

2、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

3、上海人社认定高层次人才留学人员

4、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以上人员,不看社保可直接落户上海!

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不看社保工作满半年后可以直接申请落户!

1、非高水平大学博士学历

2、国内双一流本科+境外硕士

3、国内非双一流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

4、境外本科+硕士

5、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

 以上2、3、4、5均不含大专或HND起点,本科要求境外学习天数≥2年,如果是境外本硕连读,本科学历可不受2年限制,但是硕士境外学习天数必须大于半年。均可以半年一倍社保落户上海!

如果学历不符合半年一倍社保,但是符合创业落户的同学也是可以落户的。

1、国内非双一流且境外非高水平大学硕士毕业

2、境外非高水平大学本科毕业

3、HND或大专起点研究生

1、2均不含大专或HND起点,本科境外学习天数≥2年,硕士境外学习天数≥半年,以上三种学历均需要累积一年15倍社保基数可落户。

建议:

a2021年5月前可以到柜面递交纸质落户材料申请的留学生,建议税前工资≥社保基数≥元

b2021年7月后可以提交落户申请的留学生,建议税前工资≥社保基数≥元

要特别注意的两类特殊学历:

1、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如2+2、3+1等形式

2、在国内校区或分校就读。如果留学生被境外高校录取后,在国内校区就读,那么国内所获成绩不能超过总学分的50%,境外高校录取后非学历教学学分小于20%

以上便是关于留学生落户上海的社保缴纳问题汇总,各位海外归来的学子一定要注意了!

1.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如为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材料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出国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更高学历学位证书。如出国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3.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4.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如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提供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材料。

1申请单位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上传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等电子文档。

2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请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部门告知申请单位补齐或重新上传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有效的,进入人事档案核实阶段。核实通过后,申请单位向受理部门递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受理,受理部门核验原件、根据实际留存原件或复印件。受理部门在现场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审核通过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人员信息发送至公安部门,并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及审核过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上述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或退回的结果及理由。

5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1、《留学回国人员安置登记表》一份(附一张二寸证件照)。

2、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3、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历)认证书原件。

4、国外学位(历)证书复印件。

5、属于进修人员的须提供国外进修证明(附推荐机构的翻译件)、国内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6、出国留学前国内更高学历(位)证书复印件;属肄业的须提交肄业或退学证明复印件;留学期间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需附相关辞职证明。

7、本人护照内所有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属在香港地区学习的须附香港居民身份证。

8、系家庭户口须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出国前系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后申请);系集体户口须提交户籍证明和身份证;留学期间已注销户籍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9、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