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要政审吗

问答01

出国留学要政审吗,第1张

出国留学要政审吗
导读:法律分析:出国留学不需要政审,只有征兵和公务员报名才需要政审,政审考核的重点是被考核人的工作实绩和与拟补充职位相关的实践经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国公

法律分析:出国留学不需要政审,只有征兵和公务员报名才需要政审,政审考核的重点是被考核人的工作实绩和与拟补充职位相关的实践经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 *** 与其他国家 *** 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留学生回国有很多优惠的专属政策,但是在政审上并没有特殊的要求,不会因为曾经出国留学导致政审不通过,如果还有疑问可以打 *** 咨询当地招考机构。一般来说,政治审查只是审查直系亲属或者三代以内旁系亲属是否有犯法的或者入狱的或者从事非法行为的,或者直系亲属或者三代以内旁系亲属是否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另外个人的政治素养、个人作风都会被经过审查。

扩展资料

《公务员录用规定》

第十八条 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第十九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不需要,只有征兵和公务员报名才需要。

为了保证录用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地根据需要可成立临时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录用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一、录用考核的对象是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

二、录用考核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

能,主要是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

勤,主要是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

绩,主要是工作实绩,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考核的重点是被考核人的工作实绩和与拟补充职位相关的实践经验。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扩展资料

录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有流氓、盗窃、贪污、 *** 、诈骗等不法行为的;

5、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

6、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7、超计划生育的;

8、有其它不宜到机关工作的问题。

参考资料-政审

不会有多大影响,但是应该会严格仔细一些,特殊的部门有可能会有影响。

政审主要是仔细审查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看是有又无犯罪记录,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是否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以及有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等。

下面是政审相关介绍,希望能帮助到你。

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居民)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 *** 以及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市征兵办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对体格检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认真进行政治审查,重点查清他们的现实表现。

县、市征兵办公室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应当逐个进行政治复审,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新兵政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政治条件的人征入部队。

审查实行三级政审:村、镇、市一级一级把关,然后由市公安局、武装部、征兵办等单位联审,审查结果、合格人员名单将向社会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审查包括:“三查”:查户口、查身份证、查毕业证;“三走访”: 走访家庭、走访单位、走访学校;“六查清”:查清现实表现、查清年龄、查清文化程度、查清户籍、查清家庭成员、查清社会关系。

当兵的政治条件:

纹身刺字带政治性问题或属于犯罪团伙标志有碍军容的;被判处过徒刑、拘役和管制,被依法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在单位被开除公职、厂籍、学籍,以及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有流氓、卖*、嫖娼、吸毒、盗窃、抢劫、诈骗行为的,都不能被征集入伍。

一、本人条件:学生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思想进步,历史清白,作风正派,忠诚老实,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志愿献身。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报名:

1.政治思想落后,对党的现行政策有不满言行的。

2.受过公安部门刑事处分或处罚的。

3.有流氓、偷窃、 *** 、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的。

4.参加宗教组织并进行活动的。

5.高中和大学阶段受过学校处分的。

二、家庭条件:家庭成员及关系密切的亲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三、报名态度:学员(生)自愿,家长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