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留学生落户新政策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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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留学生落户新政策2022,第1张

上海留学生落户新政策2022
导读:上海留学生落户新政策2022:2022年上海留学生落户新政策:新政策1:学校排名在世界Top 50院校的留学生,无需社保缴纳基数和缴纳时间要求, *** 来沪工作后可直接落户上海。新政策2:学校排名在世界Top 51-100院校的留学生, *** 来沪

上海留学生落户新政策2022:

2022年上海留学生落户新政策:

新政策1:学校排名在世界Top 50院校的留学生,无需社保缴纳基数和缴纳时间要求, *** 来沪工作后可直接落户上海。

新政策2:学校排名在世界Top 51-100院校的留学生, *** 来沪工作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即可落户上海。

境外学习时间要求:1、本科:720天及以上;2、硕士:180天及以上;3、博士:360天及以上,(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180天及以上)。(疫情导致境外学习时间不够的,提供网课相关证明文件申请)

缴纳时长:待试用期结束后再提交申请;无试用期的同学,工作一个月以后提交申请。

社保个税:社保和个税要合理对应。

两年时间:回国入境时间开始算,两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非网课的同学)。

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2年及以上,且自受理之日起剩余有效期3个月及以上。

2022上海留学生落户新政策如下:

1、市、区 *** 引进的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单位注册资本和纳税已在汉落地,单位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可申请落户;

2、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可以申请落户。

要求如下:

一、学校要求

1、可直接落户上海:

国外高水平大学毕业博士。

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留学生。

2、无社保基数要求累积半年:

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院校的留学生。

科创企业工作的高水平大学毕业紧缺专业留学生。

3、1倍社保基数累积半年:

国外非高水平大学博士。

国内双一流本科+国外硕士。

国内非双一流本科+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

国外本科+国外硕士。

国外高水平大学本科。

进修人员、访问学者。

4、15倍社保基数累积一年:

国内非双一流本科+国外非高水平大学硕士。

国内专科+国外硕士。

国内专科+国外本科+国外硕士。

HND+国外硕士。

非全日制国内本科+国外硕士。

二、学历要求

落户要求更高学历至少是本科学历及以上,满足国外学习时长规定。

博士:一年,联合培养半年。

硕士:半年。

本科:两年。

进修、访问学者:一年。

三、回国后的公司要求

回国之后2年内到上海工作,根据学校选择落户方式,满足要求后即可申报落户,且回国后第1份工作不需要一定在上海。

公司聘用合同要大于2年,并且申请时有效期大于3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落户口手续怎么办理

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2、公民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户口;

3、公民需要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

法律分析:如果符合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条件的留学生,在上海市将要连续工作两年并于上海市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如果在国外高校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学习时间子在一年以上,或者在国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学士学位的,,只要在上海市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且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可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法律依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第三条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二)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符合下述第四条之一款条件的除外)。

2.符合本条之一款前4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符合本条之一款第5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5倍,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渡期内每年的缴费基数以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为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期限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原则上由系统自动比对;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实际用人单位等第三方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

3.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4.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6.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