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党组织关系怎么处理?

问答05

出国留学党组织关系怎么处理?,第1张

出国留学党组织关系怎么处理?
导读: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是在职期间公派留学,那么党组织关系仍然留在单位。如果是个人申请的公派留学,那么党组织关系和个人档案均留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保管。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简称留服)服务对象:下列人员不受地域和户口限制,均可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代管档案

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是在职期间公派留学,那么党组织关系仍然留在单位。如果是个人申请的公派留学,那么党组织关系和个人档案均留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保管。

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简称留服)

服务对象:下列人员不受地域和户口限制,均可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代管档案:

(1)自费出国留学的高校在校生、研究生和已经毕业但未参加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2)自费出国留学的在校高中生、高中毕业生;

(3)自费出国留学的单位自动离职人员、辞职人员;

(4)自费赴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就读的人员;

(5)出国探亲、访友、陪读、移民等改为留学身份的人员;

(6)尚未在国内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7)虽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因无就业手续和当地户口,或档案需跨地区调动,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尚不能接收其档案的留学回国人员

出国读研党籍怎么办:

1、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请假申请。请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但是可以申请延长,每次不超过一年。

2、在请假期间,要维护好党组织关系,及时了解党的工作动态,积极参加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华侨组织、中资机构、中资企业和中资代表团等活动,维护好党在海外的形象。

3、在出国期间,要严格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不从事任何危害中国和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活动。

4、在规定时间内回国,向所在党组织报到,重新恢复党籍。

党籍是指党员的资格。严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的基本内容。经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基层党委审批接收的预备党员,自通过之日起,即取得党籍。

党籍的好处:

1、党员具有先进性

中国***作为中国更大的政党,具有先进性和纯洁性。作为党员,我们不仅应该高度认同党的价值观和理念,还应该时刻举起党旗,以身作则,做到言行一致,随时随地为党争光。

2、党员享有丰富的优惠政策

党员不仅有党外人士所拥有的待遇,还享有种种优惠政策。如在购房、旅游、医疗等方面均有专门的优惠政策,这对于广大党员来说是一笔可观的实惠。

3、党员享有学习机会

作为党员,我们不仅有义务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觉悟,还可以享受党组织提供的各种学习机会。这些学习机会不仅能够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还能够增加我们的社交和人脉资源。

4、党员具有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和意识

党员作为一个具有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员,必须时刻保持警醒,维护自身权益、利益、尊严。党员都清楚,只有自身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我们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

一、原则:

1、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流动党员必须增强组织观念,自觉交纳党费,按照外出流动后的实际收入,根据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主动及时地将党费上交党组织。

2、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而未能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流动党员,在未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期间,可向流出地党组织交纳党费,也可在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后,向流入地党组织补交党费。

3、没有固定收入的,按以每月不低于02元的标准交纳党费。

二、党费交纳要求:

1、流动党员应自觉按月交纳党费或委托他人代为交纳,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交纳党费的流动党员,按 *** 规定处理。若因流动党员工作居住地分散、驻外出差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月交纳的,经党支部同意后按季度或半年交纳一次党费。

2、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参考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流动党总支如实记录,并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记载盖章。

3、对没有经济收入或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党总支审核,可酌情减免收取。

三、党费交纳方式:

1、现金交纳:流动党员直接到当地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2、银行汇款:通过银行柜面或者网上银行转账,备注“某某某党费,XX年X月至XX年X月”。

法律依据

《关于中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关于中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十二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关于中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关于中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中外合作的出国后党员很麻烦吗:首先不会有麻烦,如果出国想移民,建议不要入党,如果想做海归,建议入党1、一般在申请签证的过程中不会造成麻烦,这个不是终点审核点,其次出国后,党员身份对于在学生会的发展还会有一定的帮助,这一点要看你的个人发展方向,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出国前,党组织关系还要找个委托的机构保管,可以预交党费或者按照商定好的办法交党费2、一般入党的,都是很不错的学生,如果你将来还是打算回国的话,或者说至少没打算一直在国外的话,还是建议保留党组织关系,在填写出国表格的时候不要勾党员一栏,要是写出自己是党员会对签证有影响,一般中国出国留学生是党员的都不会写出来,这也是中国允许的,最后所以入党可以的,只要表格这样不写出来,对出国留学不会有麻烦。

法律分析:根据有关规定,出国(境)留学、学习的党员,应保留组织关系。

法律依据:《出国(境)留学、学习学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办理办法》根据有关规定,出国(境)留学、学习的党员,应保留组织关系。党员出国(境)前,所在党总支(分党委)要求党员本人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递交有关国(境)外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填写《学生党员出国(境)留学、学习保留组织关系审批表》(见附件1),经学院党总支(分党委)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党总支(分党委)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在国(境)外学习期间无需缴纳党费,预备党员不办理转正手续。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填写《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审批表》(见附件2),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补缴党费;是预备党员的,恢复预备期,一般应继续考察半年或一年。

 出国留学的人数在增加,那么国内的档案该怎么保存呢?具体情况是怎么样呢想必是不少出国人士比较关心的问题,和一起来看看出国留学档案怎么存放,欢迎阅读。

 出国留学档案怎么存放

 随着出国留学和回国人员的不断增加,个人档案如何存放问题越来越引起留学人员的关注。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 *** 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办理留学存档,可登录中国( wwwcscseeducn ),进入“留学存档”栏目进行在线申请,将填写好的《存档人员登记表》用B5纸打印,携带护照、国外教育机构入学证明和已获取前往国家签证等复印件前往留学人员档案室办理。

 1、留学人员档案室服务对象

 (1)公派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和原单位脱离关系的其他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2)自费出国留学的高校在校生、研究生和已经毕业但未参加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3)自费出国留学的在校高中生、高中毕业生;

 (4)自费出国留学的单位自动离职人员、辞职人员;

 (5)自费赴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就读的人员;

 (6)出国探亲、访友、陪读、移民等改为留学身份的人员;

 (7)尚未在国内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8)虽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因无就业手续和当地户口,或档案需跨地区调动,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尚不能接收其档案的留学回国人员。

 2、档案管理提示

 ① 在京院校就读的应届京外生源毕业生(不包括博士后),毕业后直接申办出国留学者;原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在职人员,因申请出国留学,原单位要求其户口迁出者,均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办户口的存放和落户。

 ② 出国留学(或赴港、澳地区学习)前档案没有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回国(或回内地后)后,只要符合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派遣条件的回国人员,其人事档案可以转存留学人员档案室。

 ③ 申请存档者如果已经出境,可委托他人代办存档手续(具体办理程序详见“中国”中的《留学存档》栏目)。

 3、留学经历如何记录到档案中

 需提供经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在国外(或港、澳地区)教育机构取得多个学历,但只认证了更高学历的,其他未经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如要记录到档案中,需提供国外教育机构的毕业证书原件及翻译件原件、成绩单原件和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4、回国如何办理调档手续

 学成回国(或回内地)后,留学存档人员落实接收单位并办理完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手续后,可持录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商调函及存档凭证办理调档手续。如存档人员已经办理工作派遣手续,但其工作单位不能接收其人事档案,存档人员可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继续管理其档案

 出国留学人员档案如何存放

 留学存档常见问题解答

 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何时成立

 根据 ***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于1997年成立了留学人员档案室,专门从事出国留学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2、留学人员档案室的服务对象包括哪些人

 下列人员不受地域和户口限制,均可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代管档案:

 (1)公派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和原单位脱离关系的其他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2)自费出国留学的高校在校生、研究生和已经毕业但未参加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3)自费出国留学的在校高中生、高中毕业生;

 (4)自费出国留学的单位自动离职人员、辞职人员;

 (5)自费赴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就读的人员;

 (6)出国探亲、访友、陪读、移民等改为留学身份的人员;

 (7)尚未在国内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8)虽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因无就业手续和当地户口,或档案需跨地区调动,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尚不能接收其档案的留学回国人员。

 3、留学人员档案室的服务内容有哪些

 (1)提供档案管理服务;

 (2)提供人事 *** 服务;

 (3)接转 *** 党员组织关系;

 (4)办理生育服务证;

 (5)提供相关业务咨询服务。

 4、档案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与存放在其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街道办事处相比,有什么优势和特色

 留学人员档案室的服务对象是留学人员这一特定群体,具备并形成了不同于其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街道办事处的优势和鲜明的服务特色,主要体现在:

 (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教育部直属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级留学服务专业机构,是国家唯一提供全方位留学服务的单位。

 (2)留学存档作为留学服务工作的一部分,与“中心”的其他服务形成了完善的一条龙服务的配套机制,留学存档人员不必到处奔波即可“一站式”办理出国留学和留学回国工作等手续,其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①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

 ②办理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

 ③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落户手续;

 ④办理出国留学或留学回国人员集体户口的存放和落户;

 ⑤为留学存档人员开具各种人事证明;

 ⑥负责出国留学存档人员中的 *** 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

 ⑦负责记录在国外留学和在香港、澳门地区就读的经历,填补在境外学习阶段人事档案材料的空白,完善存档人员的档案。

 综上所述,留学人员档案室不仅解决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能解决的尚未就业的中、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在校生、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管理问题,还可为他们办理学成回国后,在全国范围内的就业和落户手续。否则,他们只能作为无业人员将其人事档案存放在户口所在城镇街道办事处或原籍,学成回国后,只能按无业人员在当地办理招工、就业手续。

 5、个人能否保管档案

 根据 ***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 *** 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6、申请存档者已经出国学习,还能否在留学人员档案室办理存档手续如果可以,能否委托他人代办

 申请存档者如果已经出境,仍可把档案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并可委托他人代办存档手续(具体办理程序详见“中国”中的《留学存档》栏目)。

 7、赴香港、澳门地区学习的学生档案能否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

 可以存放。

 8、档案现存放在街道办事处,能否转往留学人员档案室

 只要申请存档者系自费出国留学,其存放在街道办事处的档案可以转往留学人员档案室。

 9、办理存档手续需要出具哪些材料

 (1)本人护照(香港、澳门地区提交港、澳通行证)的原件、复印件;

 (2)签证(香港、澳门地区提交签注)的原件、复印件;

 (3)国外教育机构(香港、澳门地区教育机构)的入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4)档案管理费(20元/月,240元/年,办理存档手续时交纳,如超过存档期限,仍决定继续存放,需办理续费手续)。

 10、如果签证(香港、澳门地区签注)尚未办理下来,能否先办理存档手续

 可以办理。

 11、能否办理 *** 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能否为预备党员办理转正手续

 可以办理出国留学人员的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但不能为预备党员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不能接转留学回国人员的党员组织关系。

 12、留学期间党费如何缴纳

 在境外和港、澳地区学习期间, *** 党员暂时不交纳党费,待学成回国或从港、澳地区完成学业回内地工作后,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再补交党费。

 13、档案和户口是否能同时存放在“中心”

 在京院校就读的应届京外生源毕业生(不包括博士后),毕业后直接申办出国留学者、原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在职人员,因申请出国留学,原单位要求其户口迁出者、在京无合法固定住所,且就业于尚未建立集体户口的单位或自己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凡档案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的,都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办户口的存放和落户。

 14、留学经历如何记录到档案中

 (1)需提供经“中心”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

 (2)在国外(或港、澳地区)教育机构取得多个学历,但只认证了更高学历的,其他未经过“中心”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如要记录到档案中,需提供国外教育机构的毕业证书原件及翻译件原件,成绩单原件和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3)填写《出国留学人员登记表》。

 15、留学人员档案室能否为留学存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留学人员档案室目前还不能为留学存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16、存档期间能否为存档人员计算工龄

 存档人员在国外或港、澳地区学习期间,暂不计算工龄,待学成回国(或回内地)后,应首先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并找到接收单位,办理完工作派遣手续后,“中心”档案室或其他档案接收单位方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存档人员定级并计算工龄。

 17、留学人员档案室能否为高中未毕业或未在国内上高中的留学回国人员建立档案

 可以帮助建立档案,但必须提供在国外高中学习期间的毕业证书原件及翻译件原件,成绩单原件;如在国内上过高中但未毕业的,需提供国内就读学校的在校证明原件及学习阶段成绩单的原件。

 18、留学存档人员在国外(或港、澳地区)学习,但尚未完成学业,其人事档案如何处理

 留学存档人员未完成学业,不能办理国外(或港、澳地区)的学历、学位认证和工作派遣手续者,如出国前系本(专)科毕业生,并有国内毕业院校发放的派遣证,其人事档案可转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如果没有派遣证的,可与原毕业院校有关部门联系补办派遣证事宜,不能补办者,其人事档案只能转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19、出国留学(或赴港、澳地区学习)前档案没有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回国(或回内地后)后,是否还能将档案转存留学人员档案室

 符合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派遣条件的回国人员,其人事档案可以转存留学人员档案室。

 20、学成回国(或回内地)后,留学存档人员如何办理调档手续

 存档人员落实接收单位并办理完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手续后,可持录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商调函及存档凭证办理调档手续。如存档人员已经办理工作派遣手续,但其工作单位不能接收其人事档案,存档人员可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继续管理其档案。

 21、我户口不在北京,但是档案目前保存在北京的人才服务机构。留学回国后,能否将档案从原来存放的人才中心,直接调到留学服务中心

 答:不能。根据相关规定,外省市人员在北京地区用人单位工作,结束聘用关系时,其人事档案不能在北京地区范围内调转,而是将其人事档案转往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后方可调入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

 以上是我整理的出国留学人员怎么存档案,谢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