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落户杭州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

问答07

留学生落户杭州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第1张

留学生落户杭州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
导读: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生,以及在国内已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司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 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凡

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生,以及在国内已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司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 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凡取得杭州市人事局统一颁发的《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的,均可办理在杭落户。

留学生一词起源于中国唐朝时期中日文化交流,意为当遣唐使回国后仍然留在中国学习的日本学生,现在泛指留居外国学习或研究的学生。

留学生指正在或曾在外国学习的学生。"留学生"这个词是日本人创造的。

唐朝时,日本 *** 为了吸取中国的先进文化,曾多次派遣唐使来中国。遣唐使团是外交使节,在中国停留的时间不能过长,因而难以更好地吸取中国的先进文化。所以日本 *** 从第二次派遣唐史起,就同时派遣"留学生"和"还学生"。

所谓"留学生"就是当遣唐使等回国后仍然留在中国学习的学生,"还学生"则在遣唐使回国时一起回国。

后来,"留学生"这个词就一直沿用下来,其语义也有了变化发展:凡是留居外国学习或研究的学生,都称作"留学生"。

杭州留学生落户详情具体参照以下:

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生(非华侨,年龄按杭州市现行人才引进政策执行),在杭有就业单位,取得浙江省或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的,均可办理在杭落户。

资料来源——杭州公安官网网页链接

人才引进落户

此处需注意:在本篇政策总结中未提到留学生人才引进落户,基本条件可参考本科、硕士、博士学历的对应文章,申请流程均一致。需额外提供教育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材料齐全即可正常参与落户申请。申请环节均可通过浙江政务网或“浙里办app”在线进行。

▌一、全日制本科人才引进落户

(毕业两年以上)

年龄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

▌二、硕士研究生人才引进落户

年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的全日制硕士学历人才,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对2017年以后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来杭参照全日制研究生落户。

▌三、全日制本科、硕士人才引进落户

(毕业两年内)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者(本科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硕士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毕业两年内的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四、博士研究生人才引进落户

年龄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的博士学历人才,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五、技能类人才引进落户

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具有 *** 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市区工作且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持有在杭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可办理落户。

▌六、职称类人才引进落户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副高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正高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工作单位正常缴纳1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七、高层次人才落户

经认定的市级A-E类高层次人才,可直接落户杭州。

投靠落户

此处需注意:投靠落户和户口挂靠的概念并不一样。“投靠落户”政策只针对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老年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未成年投靠)三种情况,并无部分网友认为的“亲友投靠”概念。

通常所遇到的“亲友挂靠”,意思是申请人满足杭州任一落户条件的情况下,亲友为杭州户口并有合法固定住所(自有房屋),该亲友可将该住所提供给申请人用于“户口挂靠”。亲友挂靠的前提是申请人要满足杭州落户条件!

▌一、夫妻投靠落户

●  夫妻婚龄满2年(含2年);

●  在杭一方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户一致;

●  外地投靠一方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满足上述条件,可自愿申请投靠户籍在杭配偶,迁移户口入杭。

▌二、老年投靠落户

●  年龄要求: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  居住要求:有子女在杭且外地身边无子女,本人或子女在城镇地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可以申请投靠户口在杭城镇地区成年子女。

 

提示1:原籍为杭州市区的(不包括学生集体户),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有子女在杭,本人或子女在城镇地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投靠户口在杭城镇地区成年子女。

提示2: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本人或子女在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不受“外地身边无子女”及“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可自愿选择投靠户籍在杭子女,迁移户口入杭。

▌三、未成年投靠落户

 

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群,可直接投靠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户一致”的父母落户

积分落户

杭州市积分落户政策从2018年开始实施,迄今已成功举办5期,共计5万余人申请成功。据统计,历年的积分落户分数线分别为:2018年-130分,2019年-125分,2020年-120分,2021年之一轮-135分,2021年第二轮-160分。

从2022年开始,积分落户每年下半年受理一次,预计9-10月开始申请,次年3月前后公布录取人员名单。积分落户适用于在杭居住、工作时间较长且同时无法满足其他落户条件的朋友,可对照下方链接中的详细表格,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大致计算自己的积分。若分数较低,需提前准备加分。

购房落户

 

这里需注意:杭州市住房限购政策于2016年正式实施,在限购之后购买的房产,无法享受“购房落户”政策待遇,只能通过积分落户、投靠落户、人才引进落户等方式成为新杭州人。

而在限购之前购买的房产如需通过购房落户,需同时满足购买时间、区域、金额、面积等要求,申请人需有高中或以上学历,房屋贷款需还清且为非抵押状态,落户后三年内房屋不能抵押或出售。

 

 

 

1、应届毕业生落户,其条件为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单位签合同、缴纳杭州当地社保),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

2、人才引进落户,其条件有如下几个方面:

(1)全日制本科(45周岁以下)+连续一年社保+连续一年的居住登记;

(2)中级职称(45周岁以下)+连续一年社保+连续一年的居住登记;

(3)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学历(35周岁以下)+连续一年社保+连续一年的居住登记;

(4)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无社保和居住证要求)

(5)副高职称(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1个月社保到账记录,无居住一年要求。

3、购房落户,其条件有如下几个方面:

(1)2006年3月20日之后在杭州滨江(80万)、下沙(60万)、钱江新城(100万)购房,2008年10月14日之后在拱墅区(80万)、江干区(80万)、下城区(80万),西湖区(80万),上城区(100万)付清相应房款的。

(2)申请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5)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实际入住);

(6)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7)所购房产3年内不得交易。

4、海外留学生回国落户方案,其条件为国外留学(包含香港、澳门)本科及以上学历,经过教育部认证并且在杭州落实工作单位后可以在杭州落户。

1、积分入户:有《浙江省居住证》、年龄满18周岁、无犯罪记录、积分在130以上;

2、人才引进入户:有稳定的工作单位,且正常参保满1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不满45周岁、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满50周岁,紧缺工种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满35周岁。

3、投靠落户;

4、其他方式落户。包括华侨回国定居落户与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需要准备材料:每年申请入户都有专门的时间,一般是在年初的时候,申请人需要提前了解具体的申请时间,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本人资料,完成后提交申请,系统自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以直接在首页打印《积分落户准入通知书》,申请人再准备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本人居住证、以及落户地相关证明材料到窗口办理即可。

一、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是指根据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的分值和当年度入户指标数,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准予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户籍迁入本市市区城镇。是现行落户政策的补充。

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总积分=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

温馨提醒:2019年积分落户分值划定在125分(含)以上,共有10182名申请人获得落户资格,占总申请人数的519%。

二、人才引进落户

(一)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才落户

(1)应届普通高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科学历无专业要求),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硕士以上学历无需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办理期限为:6月份毕业后至当年 12月底,12月份毕业的至次年 6月底;

(2)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

(4)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5)随迁条件:全日制大学专科(高职)学历以上人才可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二)高技能人才落户

(1)具有 *** (二级 *** )以上职业资格人员(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

(2)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

(3)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4)其中1、2两类人员需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指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已履行3年以上并在该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且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第3类人员需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迁移户口入杭;

随迁条件:本人符合落户条件且在杭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满足市外夫妻投靠条件的,其配偶可随迁。

(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才引进落户

⑴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满足在杭居住登记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⑵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高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正高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随迁条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者,可随迁配偶;夫妻双方或一方符合引进人才落户条件且在杭,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随迁配偶的不可挂靠集体户口)

(四)高层次人才落户

1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按隶属关系分别由相应的部、委、办、局负责受理。区、县(市)属用人单位(含非公单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受理。

2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核准A、B、C、D类人才和市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区、县(市)委人才办会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核准所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

(1)A、B、C类高层次人才落户,不受年龄和市域范围工作地的限制,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迁入单位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单位在市区无集体户的,可申请迁入“高层次人才专户”(由市委人才办委托市人才中心设立,地址:东新路155号)。

(2)A、B、C类高层次人才本人已在杭落户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受婚龄及住房条件限制,可申请投靠迁入,随高层次人才本人在杭落户。

(3)A、B、C类高层次人才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父母可申请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内登记户口,不受年龄和外地身边无子女的限制;来杭后身边无子女的,其未婚成年子女允许随迁。

3D、E类高层次人才,符合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且在市区落实工作单位并办理养老保险条件的,可在市区落户,并允许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

4凡经认定的在杭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在杭州市区落户,不受年龄和市域范围工作地的限制,并允许随迁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

(五)表彰奖励落户

在杭就业期间,国务院各部委授予的操作能手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评比的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农民工;被评选为本市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含享受待遇对象),杭州市十佳来杭创业创新青年、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可申请在杭州市区落户。

(六)党政人才落户

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录用、调动在杭工作就业人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持组织部调令、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转任调任通知书、省人社厅调令或公开 *** 确认通知书及本人更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可办理落户手续,其未成年子女允许随迁。

三、投靠落户

(一)夫妻投靠

男女双方结婚满2年,一方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户一致的,另一方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居住证》可自愿申请投靠户籍在杭配偶,迁移户口入杭。

(二)老年投靠

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外地身边无子女,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本人或子女在市区或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投靠在杭城区子女;

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不受“外地身边无子女”及《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可自愿选择投靠户籍在杭子女,迁移户口入杭。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母。

(四)直系亲属、配偶或配偶父母投靠

户口已在本市,与城镇地区户主具有直系亲属、配偶或配偶父母关系的,可以投靠落户。

四、其他方式落户

(一) 华侨回国定居落户

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应当在批准定居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由本人向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二)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本科年龄45周岁以下,硕士年龄50周岁以下,博士年龄55周岁以下;

(3)《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可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杭州落户条件有八条:(一)夫妻投靠(二)老年投靠(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五)华侨回国定居落户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应当在批准定居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向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六)高技能人才落户(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留学回国人员需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证》,凭工作证和学历认证书办理。(八)积分落户凡持有杭州市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均可申请积分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