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需要员工签字吗

问答03

离职证明需要员工签字吗,第1张

离职证明需要员工签字吗
导读:离职证明上面不需要员工个人签字,只需要公司单位公章或人事章,离职证明是由原企业给员工开具的关于员工受雇职位等信息的证明。人力资源部发出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发离职证明书。一、

离职证明上面不需要员工个人签字,只需要公司单位公章或人事章,离职证明是由原企业给员工开具的关于员工受雇职位等信息的证明。人力资源部发出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发离职证明书。

一、离职证明必须要开吗

一、离职证明是必须要开的作用如下:

1、证明用人单位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

二、为什么必须开具离职证明呢

一般新公司要求你出具该证明是要规避其可能承担的风险,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公司录用了与其他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人,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新用人单位有赔偿的责任。因此,如果不发生上述情况是没有问题的。具体原因如下:

1、用人单位防止就业人员同时兼任两分以上工作,减少公司机密泄露的几率或其他特殊需要。

2、新单位担心你和原单位还有未了结的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事情。如果他录用了还未与原单位解除劳云动关系的劳动者,新的用人单位是要承担责任的。《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3、离职的时候一定要单位开具离职证明,没有离职证明,就表明你仍然是该单位的员工,社保中心不会受理你的任何请求,无论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均需要单位开具离职证明,起码是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

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辞职和离职的区别如下:

1、运用主体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辞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

2、适用原因的性质不同。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双重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性的。而辞职不具有惩罚性,自动离职往往是一种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在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必须要出具相应的离职证明,才能符合法律的规定。对于不出具离职证明的用人单位,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离职证明复印件能用吗

离职证明的复印件要盖上原用人单位的公章才能用,新用人单位需要拿着离职证明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新员工的社会保险或者到其他 *** 部门办理业务,证明该劳动者已经从原用人单位离职,如果新用人单位 *** 未离职的劳动者造成了原用人单位的损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新用人单位一般会更谨慎。

三、离职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如果公司不给已经离职的员工开具离职证明的话,那么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先跟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可以仲裁要求履行义务,开离职证明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规定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离职证明关系到劳动者下岗后的劳动权益保护,因此用人单位应该积极维护。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

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法律分析:不需要,人才中心需要留存的是调档函和回执,去哪个单位工作是本人自由,只要本人和新单位出具了相关的证明,替人才中心承担了相关的责任,人才中心是不管这些的。他们只要求程序合法就可以了。所以如果原单位就是不同意开辞职证明,可以自己写一个申请调档函,写清楚自己的情况,表明是本人自愿调档,出任何问题与人才中心无关,自己会承担所有责任就行了。调档前人才中心也可以发函或致电知会原单位,这样就是以后有事也跟他们毫无关系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之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一条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面试一般是需要离职证明,即使面试时不用,办理入职也要,至于其他证明,要看情况,一般一些资格证书、资历证明,也是证明自己能力的一种表现。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离职证明也即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因此,出具该证明是用人单位的义务。

新单位要求当事人出具原来单位的离职证明,主要原因是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的,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当事人离职证明已经丢失,原来公司又不肯补办,建议当事人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一、继续与原单位协商沟通,因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也就是说,出具该证明是单位的义务。但是如果单位已经出具,当事人不慎丢失,那么是当事人的责任,单位没有义务再次出具。

本来,再次出具对单位也没有什么损失,单位之所以不肯再出具,可能是当事人在之前的工作过程中,与单位不是很愉快,或者在离职时有不妥之处,因此建议当事人考虑是否自己有不妥之处,必要时给予补救,取得单位谅解,以顺利解决该难题。

二、如果经过沟通协商,原单位依然不肯补充出具的,属于单位恶意或者有过错的,甚至违法的,可以通过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的方式,由劳动行政部门协调或者处理,或者到社保咨询是否已经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备案,通过备案来解决该情况证明。

需要离职证明。

用人单位为了避免重复用工的法律风险,通常需要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劳动者如果无法提供,一般不会予以录用的;如果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离职证明的用处:

离职证明不仅是用人单位录用员工的保险杠,也是劳动者劳动权益的证明书。 首先,离职证明是社保部门判定是否支付失业保险金的关键性证明材料。同时,它可以证明离职员工在原单位的相关工作经验,有利于相关职位的应聘。

再次,办理离职员工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转移等手续都需要用到离职证明。面对企业不开离职证明的任性举动,劳动者应大声说不。

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际上,已有不少离职员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权益。据杨保全介绍,他曾经手的一起劳动纠纷案件中,劳动者因前公司未能在离职后15天内出具离职证明,耽误了新公司的入职,双方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法院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劳动者损失2万余元。

同时提醒劳动者离职时多个心眼。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员工在主张自己的权利时,也需要证明自己确实提出过离职申请,比如留存领导的签收或者快递回单、邮寄信件回单等等。

离职证明跟公司有关,跟个人没啥关系。周志虎已经在北京某知名互联网公司工作了近10年,他至今仍持有这种观点。已有7年HR从业经验的王铎告诉记者,在自己的工作中,求职者入职时才发现没开离职证明、忘带离职证明或者弄丢离职证明,并不是新鲜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人民网-劳动者不知道开离职证明?别让它拦住求职新路

入职是否需要提供离职证明通常是由用人单位来决定的,有的单位在入职时需要提供离职证明,但有的单位则不需要。通常单位要求离职证明是为了避免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入职新公司一定需要交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的用途: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如果没有与原公司办理离职手续,那么新单位不会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的,而且无法办理社保,甚至导致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将得不偿失!

离职证明的意义:

其一,在劳动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及时依法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系法律苛以用人单位的后合同义务,而绝不是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的“权力”,用人单位违反该义务,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二,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向离职劳动者出具,是为离职劳动者的利益而出具,而非为劳动者将来的供职单位之利益出具。法律之所以做这样的规定,概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主要功能,一是呈现劳动者之前的供职信息,方便劳动者再就业,二是供离职的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之用。

一般情况下,下一家公司入职,都需要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这样,可以证明你与上一家已经解除劳动关系,不存在双重劳动关系的问题,也不存在劳动纠纷。

如果没有离职证明,对于你的劳动关系问题,就存在很多不确定性了,可能是你与上一家单位还存在劳动纠纷,或者存在与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相关协议的纠纷,因此,会对你这个人在目前入职这家公司形成一定的判断,他们会想,你在我公司,是不是也会出现这些问题。

即使没有这些问题,人力资源的人员也许也不会录用你,因为公司制度有这方面的规定,他们不会冒着违反公司制度的风险,给自己留下这个工作职责方面的漏洞。万一因为这个问题,入职的人出现与现在公司的劳动纠纷问题,那自己的岗位都保不住了。因此,他们一般都要离职证明的,如果没有,也许他们就不录用你了,可以再 *** 一个,现在找工作的人这么多呢,他们不可能让自己的工作存在这样的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