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博期间可以交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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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博期间可以交社保吗,第1张

读博期间可以交社保
导读:法律分析:总的来说,更好是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虽然读博期间缴纳社保可以让你的社保缴费年限增多,方便日后买房,但是就你这种情况而言还是先重点把博士读完后再接着缴纳比较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

法律分析:总的来说,更好是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虽然读博期间缴纳社保可以让你的社保缴费年限增多,方便日后买房,但是就你这种情况而言还是先重点把博士读完后再接着缴纳比较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全日制博士在读期间,说明身份是学生,就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上社会保险,不然上了也是白上。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不同的地区根据其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的社保缴费比例也不同,缴费基数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进行确定。

个人交社保和单位交社保的区别

缴费险种不同

以个人身份缴纳的社会保险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按照规定,灵活就业的人员,以个人名义自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不纳入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加人群范围。

而且,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是带有强制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分析:不可以缴纳。因为在档案中显示这段时间为学生,不是在职,不是失业,系统上缴纳不进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另外,读博士期间更好是不要交社保。

      首先,读博士期间本身就是一个学生的身份,而单位给员工缴纳的是职工社保,在社保系统中“学生”是缴纳不了“职工”社保的。

      其次,在读博士有过社保记录会影响全日制博士身份,在选调或者北上落户、以及一些博士人才引进政策落实方面都不合规。

      就算是缴纳在非北京地区,日后公考、落户如果严查也是会查出来,而且也不知道到时候社保会不会全国联网。

      总的来说,更好是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虽然读博期间缴纳社保可以让社保缴费年限增多,方便日后买房,但是更好还是把博士读完后再接着缴纳比较好。

不必须。根据查询华律网官网得知,全日制博士在读期间,说明身份是学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上社会保险。博士期间更好是不要交社保。读博士期间本身就是一个学生的身份,而单位给缴纳的是职工社保,在社保系统中学生是缴纳不了职工社保的。在读博士有过社保记录会影响全日制博士身份,在选调或者北上落户、以及博士人才引进政策落实方面都不合规。因此,全日制博士期间可以不交社保,先重点把博士读完后再接着缴纳。

可以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读博士期间可以交的五险一金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可以自己缴纳的险种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目前这两种保险普遍被纳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范围,而灵活就业人员则无法参加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留学生办理灵活就业保险是不正确的,灵活就业人员保险是有过职工社保记录才可以,留学生人寿保险,主要是据留学国对人寿保险更低要求投保商业保险,如意外保险,医疗保险,年金保险等要求。商业保险中有留学人员人寿保险,有国外保险责任,可以配置。

外国人在中国工作,需要交社保。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1年9月6日公布出台的《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直接受雇于中国境内用人单位的外国人,以及与境外雇主订立雇用合同后,被派遣到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下简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都将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社保费用由外国人与中国境内用人单位(或境内工作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共同缴纳。但是,具有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国家国籍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其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按照协议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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