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保留原学校怎样操作

问答01

学籍保留原学校怎样操作,第1张

学籍保留原学校怎样操作
导读:保留原学校的学籍的具体 *** 如下:1、与学校进行协商,到学校办理手续保留学籍,每学期向学校交保留学籍费(或一次 *** 清),学籍算本地的。到时候报名,考试时(中考高考报名的考试),学校会通知来办有关手续。2、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当前有关规定,符合

保留原学校的学籍的具体 *** 如下:

1、与学校进行协商,到学校办理手续保留学籍,每学期向学校交保留学籍费(或一次 *** 清),学籍算本地的。到时候报名,考试时(中考高考报名的考试),学校会通知来办有关手续。

2、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当前有关规定,符合输入地规定条件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可以在输入地就读也可以返回原籍就读。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做好无学籍流动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应按照法律规定,妥善安排返回原籍的无学籍学生入学,并为其建立学籍,不得以无学籍为由拒绝接收其入学。

3、原来没建学籍的,应通过查重程序后为其新建学籍。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时,可根据家长要求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线下流程完成后,学生即视为在校生,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转接,实现“人籍一致”,最终审核以学籍系统的信息为准。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作为学生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学校有一些规章制度中有些行为是会受到处罚的,比如开除学籍,这个处罚是比较严重的,那么刑事拘留过后会被开除学籍吗,我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刑事拘留要开除学籍吗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四)由他人代 *** 、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五)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六)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虽被刑事拘留,但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具备“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学校不会开除你。

      刑事拘留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 ***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拘留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情形:由检察院自侦的案件,犯罪分子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证据、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以上两种情形检察院可以决定拘留。

保留学籍的意思就是:人不在学校,学籍在,想回来读还是可以的,毕业证也有,考试的时候参加下就行。

保留学籍是什么意思

保留学籍:正式获得学籍的学生因故中断学习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经学校批准后所保留的学习资格,以一年为限,期满可向学校申请复学。在此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待遇,不得报考其他学校。

由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节 休学与复学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由学校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由学校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

第二十四条 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 *** (含中国人民武装 *** 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第二十五条 休学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学校保留其学籍。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休学学生患病,其医疗费按学校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休学期满,应当于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孩子转学如何保留学籍

孩子转学,保留原学校的学籍的具体 *** 如下:与学校进行协商,到学校办理手续保留学籍,每学期向学校交保留学籍费(或一次 *** 清),学籍算本地的。到时候报名,考试时(中考高考报名的考试),学校会通知来办有关手续。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当前有关规定,符合输入地规定条件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可以在输入地就读也可以返回原籍就读。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做好无学籍流动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应按照法律规定,妥善安排返回原籍的无学籍学生入学,并为其建立学籍,不得以无学籍为由拒绝接收其入学。

法律分析:行政拘留还不至于被开除学籍,如果构成犯罪,被判刑则会被开除学籍。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五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 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 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四) 由他人代 *** 、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五) 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六) 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 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如果是高新学生,刑事拘留期间,学校不得取消学籍。如果是未成年学生,也是不能取消。

关于高校学生判刑后,学籍的相关问题,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该规定为规范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普通高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由教育部于2017年2月4日发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五章,第六章,涉及学生学籍的问题。根据该规定第63条,可以申诉,撤销之前的决定或者重新做出决定。

第五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五)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

(六)违反本规定和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

(七)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该条所指的"刑事强制措施"是指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依法免予刑事处罚、判处非监禁刑罚、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假释或者刑罚执行完毕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保留学籍手续:

学生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休学、保留学籍申请表;

家长签字的同意书;

相关证明(因病休学者须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疾病证明;应征入伍者须提交入伍证明)。

学生将上述材料依次送至学籍所在院系(教学秘书、辅导员、学术主管)、学工部、图书馆、财务部、教务部审批。

教务部负责将审批完结的表格和相关书面材料提交院务会审核。

院务会审核同意后,学生按照《离校手续单》上所列部门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办理离校手续。

离校手续办理完毕后,教务部出具《学籍异动通知》。

扩展资料:

学籍的作用: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不得将学籍作为入学和转学条件。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前提条件。

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

原来已建学籍的,应通过学籍系统为其转接学籍;原来没建学籍的,应通过查重程序后为其新建学籍。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时,可根据家长要求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

线下流程完成后,学生即视为在校生,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转接,实现“人籍一致”,最终审核以学籍系统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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