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留学生回国带东西回来,需要交税吗?

问答03

美国留学生回国带东西回来,需要交税吗?,第1张

美国留学生回国带东西回来,需要交税吗?
导读:如果你是留学生,回国带东西回来,需要交税。如果你携带的物品超过了自用额度,就需要交税。行李邮寄回国只要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就不会有被税的风险12。如果你携带的物品超过了自用额度,就需要交税。如果你携带的物品超过了自用额度,就需要交税。如果

如果你是留学生,回国带东西回来,需要交税。如果你携带的物品超过了自用额度,就需要交税。行李邮寄回国只要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就不会有被税的风险12。如果你携带的物品超过了自用额度,就需要交税。如果你携带的物品超过了自用额度,就需要交税。如果你携带的物品超过了自用额度,就需要交税。

出境能带首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规定:“携带金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数量不限制,但是必须向入境地海关申报登记。”“携带或者复带金银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或者原入境时的申报单登记的数量查验放行;不能提供证明的或者超过原入境时申报登记数量的,不许出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人、外国侨民和无国籍人出境定居,每人携带金银的限额为:黄金饰品1市两(3125克),白银饰品10市两(3125克),银质器皿20市两(625克)。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查验符合规定限额的放行。”超出限额的,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如果超过50克需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

如一次达到数百甚至上千克,很可能就被视同进口货物,就要以货物进出口方式报关,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或其授权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签发的《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证》办理验放手续,还要按货物缴税才能放行。如果不申报,甚至有可能被视作“走私”。

扩展资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中国公民出入境每人每次携带20000元以内人民币、或者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时可直接放行。

二、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指定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证放行。

三、如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需凭外汇局发的《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放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

哪些物品禁止带入中国境内?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光盘、计算机储存介质等;

 4各种烈性毒药;

 5 *** 、 *** 、***、 *** 等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新鲜水果、茄科蔬菜、土壤、犬和猫以外的活动物、动物产品、有害生物等;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或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等。

 根据中国海关规定,不能带出国境的包括以上1至5项以及: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印刷品、光盘、计算机储存介质等;珍贵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种子、繁殖材料等。有关出入境违禁携带物品的更多详细规定可参见中国海关网上的相关内容。

经常国际旅行的人士会在两个方面加以注意:

所带的物品是否属于禁止出入境的(武器、刀具、毒品、控制文件等)

数量大小

禁止携带出入境的物品在机场、购票单上旅行须知里都有明确说明。如果海关 x-ray 检查仪器里显示有这类物品就一定会开箱检查。需要注意的是,书籍等文件资料在进入中国海关时不会查,但出美国海关时会引起注意,一定会开箱检查。(违禁物品会被没收,严重者会遭海关扣留。)

数量大小通常指携带入境的商品(礼品)。入境卡上有要求你填写所带物品(个人用物品和礼品)价值的报关资料,你应该根据情况据实填写。数量大的话,你所填的入境卡与事实不符,海关可能会要求你从红色通道入关,机器检查后必要的话他们会要你开箱检查。(超出海关规定数量和价值的物品会被要求缴纳关税。)

 

上面两项自报没有问题,可走绿色通道入关。

黄金及其制品属于国家限制出境物品,旅客只能携带31克及以下的黄金及其制品出境。金条属于实体黄金,是限制出境物品,与黄金首饰不同,是不可以无申报出入口。携带金条出境,被查处,可以没收+罚款。

(一)、进境旅客携带金银,数量不受限制,但重量超出50克必须向海关申报。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以内的,海关查验放行;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视同进口货物,要向海关交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批准件,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予以征税放行。

(二)、境外非居民短期旅客携带进境旅途自用黄金饰品、包括身上佩戴、旅途备换及少量馈赠亲友的黄金饰品,经审核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可予放行。但携带黄金饰品超出50克,本人需要复带出境的,应报请海关验核签章,复带出境时,海关凭以放行。

(三)、出境旅客携带或者复带金银出境,重量在50克(含50克)以下的,海关迳予放行;重量超出50克的,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或者原入境时的申报单登记数量查验放行,不能提供证明或超过原入境时申报登记数量的,不予出境。

(四)、入境旅客用带进的外汇在中国境内指定商店购买的金银饰品、包括镶嵌饰品、器皿等,携运出境,海关凭境内经营金银制品的指定商店出具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发的《特种发货票》查核放行。

(五)、从2008年8月1日起,将黄金表壳(按重量计含金量在80%及以上)、黄金表带(按重量计含金量在80%及以上)纳入《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商品目录》。

(六)、对我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人民 *** 及其所属机构接待或派出的重要统战对象,知名人士携带出境黄金饰品超出50克,仍属自用,但不能提供有关出境许可证明,或未经原进境地海关签章的,经现场科级(含科级)以上领导审批,予以酌情从宽验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携带金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数量不受限制,但是必须向入境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申报登记。

第二十六条携带或者复带金银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或者原入境时的申报单登记的数量查验放行;不能提供证明的或者超过原入境时申报登记数量的,不许出境。

第二十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人、外国侨民和无国籍人出境定居,每人携带金银的限额为:黄金饰品1市两(3125克),白银饰品10市两(31250克),银质器皿20市两(625克)。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验符合规定限额的放行。